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立法分论坛成功举行


来自:中央财经大学PPP治理研究院     发表于:2019-11-14 11:19:51     浏览:541次
2019年10月30日上午,由我校PPP治理研究院协办的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之“PPP立法”分论坛在河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行。来自财政部、商务部、高校研究机构等社会各界的450余名嘉宾和业内专家出席分论坛。

分论坛由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做主旨演讲,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PPP治理研究院院长曹富国、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陈晓景、东南大学法学院ppp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叶树理、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珊作为演讲嘉宾参与圆桌论坛,并围绕PPP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重点、国际标准与趋势等内容展开讨论。分论坛由我校法学院副教授、PPP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曹晓燕主持。

立法分论坛现场,400个座位的会场座无虚席,会场两侧和后方五十多人站立听会财政部条法司赖永添副司长在主旨发言中指出,PPP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在推动国内PPP条例出台的同时,也在积极参与PPP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但是,实践中不规范操作带来的质疑给推进立法增加了难度,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要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争取早日达成共识,推动PPP条例早日出台,营造有助于PPP规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赖永添副司长做主旨演讲曹富国院长作为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PPP示范法改革专家组成员和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向与会嘉宾汇报了联合国立法活动所取得的重要立法成果。他指出,联合国PPP立法成果确立了PPP法律发展的新的国际标准,在PPP法律演进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深化我国PPP立法改革,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他建议利用这项立法成果,加快我国PPP立法进程,为社会资本方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以提供长期稳定和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曹富国院长做《关于积极利用联合国PPP立法成果的建议》的专题发言

薛刚凌指出,PPP项目合同性质比较复杂,发生争议可采用多种手段解决,但都要考虑政府“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职能定位和责任,对此,可设置专门的PPP法庭解决争议,确保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同时保护社会资本平等参与的权利。

陈晓景认为,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要求遵循绿色发展理念, PPP立法要强调政府对环境风险的监管责任,明确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立法技术上要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以促进环保绩效和能源效率的提高。

曹珊表示,应通过统一立法,强调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诚信守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应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稳定市场预期。建议设置争议调解中心,拓宽争议解决渠道。

叶树理提出, PPP契约事关公共利益,有必要确立特别程序与规则。构建科学的契约管制模式将有助于明确国家与私人之间公益责任分配。同时,宜通过立法构建PPP履行中的强制调解制度与强制仲裁制度。台湾地区和欧盟的做法均值得借鉴。

圆桌论坛讨论现场
曹晓燕执行院长表示,新时代赋予了PPP改革发展新的历史使命和担当,为PPP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我国实践发展的需要以及业内广泛期待相比,PPP立法还相对滞后。希望通过这次论坛的研讨,集聚共识,推动立法,为新时代PPP立法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分论坛结束后,我校马海涛副校长、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财政部国际经济合作司韩斌副司长、商务部高华副处长,论坛嘉宾和中外专家参观了我校PPP治理研究院展台,对研究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工作和研究能力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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