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伯康总裁评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第三批示范项目与纳入发改委项目库的关系没有涉及


来自:现代投资咨询     发表于:2016-06-10 04:48:06     浏览:440次
昨天,财政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0部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联合启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消息一出,朋友圈刷屏。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由20个部门携手推进PPP改革发展进程在国内尚属首次,这将推动PPP项目发展同时对加强各部委之间的协同合作起到积极作用。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与以往有哪些不同,对推广PPP意味着什么?以下是多位行业人士解读:

丁伯康:第三批示范项目与纳入发改委项目库的关系没有涉及

第三批示范项目有三大亮点一点不足。一是此次试点项目申报在具体申报的条件和程序上,比前两批申报的要求,方式而言,更加的明确和规范、透明;二是在项目审报范围,类型及覆盖面方面,较前二次项目的申报,明显广泛和全面了,几乎涵盖了所有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的领域;三是对以往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性质问题和实际操作问题,包括所产生的一些模糊认识,也都做出了清楚的界定和表述。 
  
这是一个非常有份量又具有很强指导性的文件。而对于地方如何处理好申报第三批示范项目与申请纳入发改委项目库的关系方面,没有涉及,就这点有所不足。(丁伯康,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纪鑫华: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三大亮点

一是示范项目将更突出创新和示范性。在前两批示范项目打造样板、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此次示范项目除明确基本条件(如项目领域、前期程序、合作年限、限制变相融资等)外,进一步强调示范项目应注重与我国“十三五”期间重大问题、重点项目有机衔接,鼓励行业破冰、区域集群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示范效应,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可以预期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的重心将会向项目的创新和示范倾斜。这一点也可以从项目评审的定量标准中看出,对于项目的探索创新价值和推广示范意义,给出了25%的权重,等于财政部门最看重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两项之和,充分说明财政部此次对于第三批示范项目的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重视。
  
二是注重加强财政牵头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此次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的亮点之一在于财政部与行业部委的协同配合。首先,在地方项目申报程序上,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会同本级行业部门联合组织初选,严格把好项目初选关;其次,评审专家也由各部门推荐与PPP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项目将按行业领域分为5组,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行业部委商财政部相关支出司局推荐的3名行业专家;再次,最终确定的示范项目名单,将由财政部联合相关行业部委统一发布;最后,文件也明确,财政部将会同相关行业部委,对示范项目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以推动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此次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将更为透明。作为财政部推进PPP模式规范发展的一贯要求,公开透明的要求也反映在该文件中。随文下发的《PPP示范项目评审标准》附件,将具体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公布于众,示范项目评审将包括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尤其是定量评审标准中具体的材料规范性、实施方案质量、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进度和示范推广价值等方面,还公布了具体的量化指标;通知中尤其明确提出,对入选的示范项目,将适时对外公布申报材料,这样既能激励各级政府严格落实财政部推进PPP模式实施的各项要求,也能通过该批项目形成更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而带动全国规范PPP项目的进一步开展。(纪鑫华,上海市财政局)

周兰萍:第三批项目成熟度要求更高项目落地预期更乐观

2016年6月12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2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函[2016]47号),拉开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序幕、推进PPP项目规范化进程,体现本次申报筛选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广深度”的亮点,具体体现为:
  
一、“高标准”
  
1、从部委示范升级到全国示范。相较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是财政部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重要抓手,第三批通过项目申报筛选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升级,实现从财政部示范到全国示范的升级、突出推广示范价值意义。
  
2、评审规格高。第三批示范项目将由财政部横向联合住建、国土、教育等相关行业部委,联合开展申报筛选工作,突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合力。
  
3、评审标准透明、可预期。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通知中,直接附上《评审标准》可谓是十足亮点,满足相关者对标申报、公开透明的评审期望,形成合理预期、体现程序公正。
  
二、“严要求”
  
该通知建立了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的负面清单制度,分别从主体合规、客体合规、程序合规的“定性评价”及提交材料完整性方面建立了否决评审标准。
  
三、“广深度”
  
1、评审专家范围广。除传统的通过PPP专家库随机抽选外,还采取各部门推荐方式选定7名示范项目评审专家,更加注重评审项目的行业属性。
  
2、项目实施进度深。该通知提出至少应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的前期工作,可见,第三批项目的成熟度要求更高,项目落地的预期也会更乐观。
  
3、申报项目数量限定。相较于第二批,本次各省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个,减量不降质,更好地发挥示范项目在各省市的示范作用,也更为高效地发挥示范项目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作用。(周兰萍,财政部PPP中心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谭志国:20部委联合组织第三批示范项目评审,PPP迎跨越式发展机遇

1、PPP在全国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2、部际协同联动的力度远超预期
  
昨天刚看到这个通知时,被“二十个部委联合发布”惊到了,我还很认真的数了一下,还真是,13部、1委、6局,涵盖了所有15个相关行业(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的17个主管部/委/局(交通部、铁路局、民航局都属于交通类),在加上牵头的财政部、和涉及项目用地的国土部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的商务部,共计20个。财政部与行业部委之间的协同联动的力度之大,远超以往,绝对空前。虽然之前也听财政部PPP中心领导提到,第三批示范项目将邀请行业部委一同参加评审,但是这个二十部委的联合发文确实使人震撼,也令人振奋。这真正是从“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发展到了“国家PPP示范项目”。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部委之间的密切合作、协同联动,有了相关行业主管部委的参与、把关,可以共同将PPP再推向一个新高度。
  
3、更加强调规范、公开、透明
  
第三批示范项目申报通知和之前两次相比,最明显一个区别是将评审标准事先公布,包括定性评审的详细标准,定量评审的各指标内容和评分权重,评审专家的数量、来源、选择方式、评审流程等等,都进行了公开。根据之前参加第一批和第二批PPP示范项目评审的体会,我特意把这次评审规则和标准和过去两次对比了一下,确实本次在前两次的经验基础上更加规范、清晰,特别是第二批示范项目评审遇到主要问题都在这次评审标准中明确了。这一次的公开可以说是向社会公众掀开了PPP示范项目评审的“神秘面纱”。这种规范、公开、透明的方式正是PPP改革所推崇的核心精神,在PPP示范项目的评审上要规范、公开、透明,在PPP项目的实施全过程也要规范、公开、透明。所以这次强调规范、公开、透明是一种改革的态度,是一种方向的指引,更是一种坚定和自信。
  
4、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潜力无限
  
最后,在我看到各地项目本次将经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线上填报,专家将通过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在线评审时,我更加坚定的认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将成为新时期的“明星”。随着PPP项目数量的增多、PPP项目数据的积累,PPP综合信息平台除了扮演信息汇总、公开透明、及时同步的载体之外,未来在政府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中还将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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