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国际案例系列】之1: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


来自:投融资闻汇     发表于:2017-02-13 16:39:48     浏览:813次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PPP项目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国际BOT融资项目。这条高速公路贯穿马来半岛。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负责建设,但是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财政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最终决定采取BOT融资模式继续项目。BOT项目融资模式在马来西亚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运用,在国际金融界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被认为是BOT 模式的一个成功的范例。


一、项目模式


马来西亚政府和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签署了特许经营权合约,由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United Engineer Company)组建的一个新公司——普拉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发起公司,负责该高速路的筹资、设计、建造与经营。项目总成本20.7亿美元,特许经营期30年。


项目资金构成中,11.5亿美元为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出资的项目发起公司的股本;其余9.21来自银团贷款,其中,马来西亚银团提供贷款5.81亿美元,国际银团提供贷款3.4亿美元。


二、项目亮点


一是项目的成功有很大的程度上来自于政府的帮助。该高速公路项目获得了很高的政府担保:政府提供的援助性贷款为23500万美元,约为项目从开始筹资到建造完工总成本的13%。该笔贷款在 25 年内还清,并在前15年内可延期偿付,其固定年利率为8%;政府给予了普拉斯公司最低营业收入担保,即如果公司在经营的前17年内因交通量下降而出现现金流动困境的话,政府将另外提供资金;马来西亚政府还授予普拉斯公司经营现有的一条高速公路,长309km,公司不须购买该路段,其部分通行费收入用于新建公路;在外汇方面,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担保是:如果汇率的降低幅度超过15%,政府将补足其缺额;最后,政府还提供了利率担保:如果贷款利率上升幅度超过20%,政府将补足其还贷差额。


二是项目的国际贷款银行英国投资银行摩根格兰福(MorganGrenfell)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为项目组织了为期15年总金额为25.35亿马来西亚元(9.21亿美元)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占项目总建设费用的44.5%其中16亿马来西亚元(5.81亿美元)来自马来西亚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是当时马来西亚国内银行提供的最大的一笔项目融资贷款,9.35亿马来西亚元(3.4亿美元)来自由十几家外国银行组成的国际银团。对于BOT融资模式,这个金额同样也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三是针对不同的风险,该项目设计了不同的规避措施,力求实现风险最大程度的可控和风险最小化。方案如下:


信用风险。马来西亚政府将为该项目提供了6000万美元的从属性备用贷款,增强了贷款银团的信心。降低了信用风险。


完工风险。由贷款银行承担。对于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来说,其完工风险小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因为公路项目可以分段建设,分段投入使用,分段取得收益。即使出现某段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情况,也不会像电厂、桥梁、隧道等项目无法运营。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具有不确定性。自来水、污水处理、电厂等基础设施项目,其产品的销售直接面对政府,政府的特许经营权协议大多是百分之百购买项目的全部产品。而公路项目产品的销售面对的社会大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本项目中,政府提供了最低营业收入担保,化解了这一风险。如果公司在经营的前17年内因交通量下降而出现的现金流量困难的话,政府将另外提供资金。经营的前17年有最低营业收入保证。


国家风险。政府特别立法,设立BOT专责委员会,保证项目实施。


金融风险。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建设期长达7年,因此项目投资者和项目经营者会面临相当的利率和汇率风险。为此,马来西亚政府为项目提供了相应的金融风险担保。包括:①年利率担保。政府提供的援助性贷款公司可以在25年内还清,并在15年内可延期偿付,并享有8%的年利率,如果贷款利率上升幅度额超过20%,政府将补足其还贷差额。②汇率担保。如果汇率的降幅超过15%,政府将补贴其缺额。


三、项目经验及评价


对政府而言,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使南北公路按原计划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对项目投资及经营方而言,根据专业机构的预测分析,项目公司能够获得约两亿美元的净利润,工程总承包商在7年建设期内可获利约1.5亿美元,而政府提供的最低营业收入担保、金融风险担保也为私人投资方极大地降低了项目的市场风险与金融风险;对贷款银行而言,本国金融资本的积极参与为广泛吸引国外金融财团起到了积极作用,马来西亚政府的从属性备用贷款也增强了金融财团的信心,降低了信用风险。海外PPP项目由于其开发环境复杂、开发成功的难度大,因此项目合作过程中第三方顾问团队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英国摩根格兰福银行作为该项目的融资顾问,联合马来西亚本国以及国际银团为项目筹集资金,协助制定海外业务的战略规划,也极大地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梁晴雪、胡昊、谢忻PPP模式典型案例分析及启示。《国际工程与劳务》。

3、余臻嵩。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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