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在中国”国际研讨会系列十二:银行参与PPP的实践与挑战


来自:道PPP     发表于:2016-06-11 17:48:06     浏览:448次

2016年6月7日,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由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主办、湖南省财政厅承办的“PPP在中国”国际研讨会在长沙成功召开。来自中央有关部委、地方财政部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咨询机构和学术机构代表,以及参加6月6日由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承办、PPP中心协办的全球基础设施基金(GIF)第三次咨询委员会会议代表,共500多人参会。国内外嘉宾围绕PPP融资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为了与更多业内人士分享此次研讨会内容,我中心将系列报道与会嘉宾的精彩发言与观点。此文摘录了研讨会上“银行参与PPP的实践与挑战”对话环节的精彩发言。

 

主持人:

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燎

嘉宾: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处长马贱阳

建设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谢国旺

招商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娄怡

渣打银行大中华和北亚地区投融资区域总经理PeterBurnett

 

 

一、金融机构如何看待PPP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处长马贱阳表示,对金融资本参与PPP模式可以有期望,但不要寄予厚望。因为:(1)PPP模式不是一个融资工具或融资方式,从本质上讲,PPP模式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形式,涉及政府部门如何配置资源。PPP模式要做好,主要工作还是在政府部门;(2)目前中国推广PPP模式的法律、会计、税收制度等还不够完善。PPP模式如何发挥作用,做还需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3)金融资本只是一个融资中介,不参与PPP项目的具体管理。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还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故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需要在风险防范方面,比实际参与项目运作的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要更加谨慎。

建设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谢国旺表示PPP模式对政府来说是一种资产的配置,但对建行来说是一种资产配置的类别或者是一个资产配置的途径,可以帮助解决债权类资产与股权类资产的配置问题。建行热烈拥抱PPP模式。实践中,建行认购了财政部主导的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的最大份额——300亿,目前已经出资120亿。除此之外,2014年建行做了第一笔PPP贷款,并且制度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金融机构如何考量PPP项目

马贱阳表示,PPP项目的交易机构无论采取哪种付费方式,其目的都是要让政府从无限问题走向有限问题,故一定要有一个权责利很清晰的法律环境,让政府无形的手变成有形的手,但这种有形的手边界怎么定、付费方式的边界在哪里、怎样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权利的实现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确定。金融机构则需要一个很明确的现金流表或者说项目预期。这种预期同样需要建立在一种完善的、有法律保障的基础之上。例如,我们以前都是要政府出具回购函,现在叫担保,但是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这样的方式不一定完全合法。PPP项目的周期可能是15年或者30年,在这么长的周期里,不论是合同文本、还是政府承诺的回购或补贴,如何使这些承诺具有可信度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燎表示,所谓的新PPP和以前的类PPP、准PPP的差异在于制度环境的变化。现在,我们有新《预算法》,有跨年度预算,有全口径预算管理,这些都在一步步落实。目前整个预算体系,包括政府付费型PPP项目的现金支出,相对于以前年度预算不透明的政府付费制度来说,差异还是很大的。政府方如何把这方面做实,如何把政府的财政支出承诺真正放入预算,以取信于社会资本、取信于金融机构,也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谢国旺表示,财政部2015年21号文、166号文,以及2014年113号文,对以上提到的问题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现在金融机构在做决策的时候会参考以下标准:这个项目(1)是否经过同级政府的批准,以及是否经过同级政府的物有所值评估;(2)是否通过人大的决议,它的支出义务以及整个预算安排是否纳入人大决议;(3)是否纳入中期财政规划;(4)是否纳入地方财政,或者说地方的PPP目录;(5)是否纳入到财政部PPP中心的PPP信息发布平台的数据库。但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考察整个政府的信用状况、财政状况、以及项目本身的现金流和政府信用的关联度。其实金融机构更看重的是这些标准。

PeterBurnett还分享了其开发PPP项目的三点经验:(1)一定要有非常专业的顾问帮助编制PPP合同。在这个过程中,要和项目所在国和投资国进行充分的沟通;(2)要很好地识别风险,并在各方优化风险分担;(3)要建立长期成功的合作伙伴关系,需要确保对各方而言,财务上、经济上的收益都是公平、透明、可预见的。

三、金融资本如何在PPP融资中发挥作用

马贱阳表示:(1)中国PPP模式发展到现在,需要债权、股权和夹层投资等多种资本形式的支持,金融部门需要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才能为PPP项目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2)在有稳定的现金流以及有一定风险隔离的情况下,可以试推资产证券化。

谢国旺对金融资本提出两点建议:(1)希望能够从资金的融通方转变为资产的管理方;(2)希望提供的资金性质从现在纯债权类向股加债包括纯股性的资金性质转变。

招商银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娄怡介绍了新的融资模式——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2007年银监会批准金融性的试点,租赁公司开始有了一个长足的发展,目前每年的增长率大概是63%。常用的三种模式为:直租模式、社会回租和金融租赁。她认为,金融机构对项目的评判标准主要看的还是承租人主体,以及项目本身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微信号:ChinaPPPCenter (←长按复制)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实际操作】PPP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