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探索】PPP项目总量将超20万亿,财政部实施正面清单管理


来自:中美嘉伦管理咨询     发表于:2017-05-23 14:42:40     浏览:288次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焦小平日前在“中国PPP良好实践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目前的PPP项目建设在顶层设计、完整的市场规则和标准体系,以及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在风险防范方面,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宗文龙表示,一般来说,PPP项目的债务风险来自于融资和运营两个环节。PPP项目中政府面临的债务风险,主要源自政府承诺的服务购买协议或财政补贴。此外,如果PPP项目运营不善导致政府“接盘”,也可能会产生债务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受制于既有经验,部分地方政府仍将其作为缓解债务压力的工具,甚至将部分债务项目包装成PPP项目,从而未能使用PPP政策引导产业环境,反而由于债务项目的包装,加大了PPP项目承担的债务风险。而公共服务PPP项目回报率较低,本身也存在回报风险。


另外,PPP专项债项目推进过程中,在立项规划、项目合作、业务操作等方面缺乏经验和相关人才,存在操作风险。


针对这些情况,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已经联合发布文件,规范地方举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等方式变相举债,规定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资金或承担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最低收益。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谈 PPP:正面清单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过去三年,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深入推进、项目加速落地的同时,部分项目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开始引发各方对地方政府隐性负债增加的担忧。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近日表示,财政部对PPP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积极引导各地规范实施PPP项目,尽力杜绝清单之外的“擦边球”。



对此,孙晓霞认为,政府对社会资本承诺固定回报、兜底回购,将无法实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显然不符合PPP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理念,是假PPP。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对PPP认识不到位,对于长达二三十年的合作仍心存疑虑。


孙晓霞强调,财政部在推进PPP工作上,始终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强调项目要“又快又实”、规范运作,对于类似的不规范操作行为,已“三令五申”,予以严禁。今年以来,财政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一些PPP项目的不规范操作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进行问责。从实施效果看,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守底线”、“防风险”的原则,对存在固定回报、兜底回购等不规范操作行为的PPP项目予以清理整改和监督问责,逐步纠正“假PPP”的歪风,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推动PPP健康发展。


当前PPP相关法律层级不高、法律冲突较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已经掣肘了PPP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PPP立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呼声。为此,国务院已将PPP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重点工作,明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


孙晓霞表示,财政部作为PPP立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分享前期立法问题研究和法律草案起草工作成果,积极参与PPP条例起草修订及相关研究、调研工作,协同推进条例立法进程。目前条例初稿已完成,准备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动条例出台,提振各方主体尤其是民营资本参与PPP的信心。与此同时,财政部将继续完善现行PPP制度体系,优化操作流程,健全运营绩效考核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着力培育具备专业运营能力的市场主体,引导PPP市场规范发展。


近期,各地积极开展PPP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一些PPP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签约落地。孙晓霞透露,为规范推进PPP资产证券化工作,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将于近期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PPP资产证券化的条件、标准、程序,突出市场化导向,财政部不会参与审核,“只划定跑道,让市场主体在跑道内运作。”


孙晓霞强调,PPP资产证券化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安排的手段,而不是退出途径,不能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原应由股东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公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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