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PP项目政府方委派代表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浅析


来自:招标师在线     发表于:2017-05-24 12:22:34     浏览:660次

PPP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执行,分别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共同组成股东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除了政府出资代表外,作为公共服务项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何直接进入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进一步实施对项目公司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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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的任职资格包括两方面的规定:

(1)实质性任职资格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2)程序性任职资格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综上,董事需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无禁止性情形,并经过股东会选举产生。不论该董事是股东还是其他方委派只要经过股东会选举该人员为董事即可。如果政府要求派出人员到公司担任董事,应当由股东推荐或直接由董事会推荐,并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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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的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

政府方委派的董事同等享有以上权利。

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派监事

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派监事

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派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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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除上述条款规定外,监事的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包括无禁止性情形的实质性任职资格和经过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程序性任职资格。

因此,政府方可以委派代表,由股东推荐作为股东代表,经过股东会选举该人员为监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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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的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政府方委派的监事同等享有以上权利。


三、建议


董事的职权主要涉及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参与决策;监事的职权侧重于对公司运作的监督和检查。此外,董事会中已有政府出资代表的股东代表作为董事。因此,从政府方想实现的监管功能角度看,建议委派监事,既可以起到监管作用,又不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政府方委派代表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的事项,应当详细写入PPP项目合同和项目公司公司章程中,以便于PPP项目公司执行。


来源:国信招标集团PPP项目总监 高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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