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


来自:企业咨询专家     发表于:2017-08-24 07:16:37     浏览:426次

点击上方“企业咨询专家”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2014年以来,在从中央政府至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新一轮PPP浪潮滚滚而来,各地PPP项目纷纷开展。说到PPP,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和政府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息息相关,但是翻阅PPP项目的公开文件我们就会发现,在不少地方的PPP项目中,一向“低调”的法制部门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政府法制部门通俗地说是政府的法律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为加强防控PPP模式下的政府法律风险,法制部门应当积极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一、政府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在这一次PPP热潮中,大多PPP项目都是由政府方主导,政府方参与PPP项目的全生命过程,包括项目识别论证、项目采购、项目执行等环节。在该等环节中,政府方的法律风险控制工作贯穿始终,包括:

  在项目识别论证阶段,政府方主要参与的工作是对项目交易结构进行设计、论证,编制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编制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在这一阶段,政府法律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交易结构是否合法合规,实施方案中是否对风险进行合理分配,在法律上具备可实施性。此时,除了保证拟实施的PPP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条件,政府法制部门还得有“千里眼”——预见、提示、分配可能的项目风险,及早发现可能出现的障碍和问题。

  在项目采购阶段,政府方主要参与的工作是组织项目采购程序,包括采购方式论证和选择、编制项目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合同)、组织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审核和谈判等。PPP项目采购有着极高的公开性、公正性、合法性的要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都对PPP项目的采购程序做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因此政府法制部门得有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采购的各个环节层层把关。在项目采购阶段,政府法律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项目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合同谈判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控制;项目合同与前期法律文件相比,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

  在项目执行阶段,政府方主要参与的工作是监督PPP项目实施;按约履行项目合同;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在项目采购阶段,政府法律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监督项目合同相对方按约履行项目合同,处置其违约行为;按约履行项目合同,避免政府违约行为;处置项目合同补充、变更等法律风险的控制等。这个阶段,政府法制部门则扮演了“定心丸”的角色,既要监督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履行相应的责任,还要防止政府方的违约行为。

  如上分析,政府方参与PPP项目所需控制的法律风险,贯穿了整个PPP项目生命周期。相当比例的PPP项目失败的原因并非是工程建设、运营问题,问题恰恰出在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遵守。政府法制部门作为法律和政策的内行,必然是风险管理的主力军,不仅各个项目中都应当有法制部门的身影,同一项目中法制部门也有必要参与全程管理,以协助政府方控制PPP项目中的政府方法律风险。

  二、政府法制部门开展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要点 

  政府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管理,主要工作是控制政府方在PPP项目中的法律风险,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践经验,政府法制部门可以从以下方面对PPP项目法律风险进行管理:

  1. 项目实施方案法律风险审核

  PPP项目实施方案是PPP项目的基础文件之一,是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合同编制、项目财政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架构、采购方式选择,法制部门需要对其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风险分配的合理性,交易结构、合同边界条件设置、采购方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实施方案常见法律风险包括:

  (1)政府方和社会资本的风险分配不合理,政府方承担其无法控制的风险,承担法律规定应由社会资本承担或法律限制、禁止政府方承担的风险。

  (2)项目运作方式不符法律规定,在法律上不具备可操作性。

  (3)项目交易结构安排违反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风险分配不当,例如违反固定回报、明股实债的红线,违反土地收益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国有资产转移不符合法律规定等。

  (4)监管架构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授权关系中授权单位不具有相应监管权力,相关职权依法不能够转授权,授权程序存在法律瑕疵;相关履约管理、行政监管超越部门职权;公众监督中的信息公开违反法律规定等。

  (5)合同边界条件不符合交易结构安排和项目运作方式安排,合同前后逻辑存在冲突等。

  (6)项目所选择的采购方式不合法,采购程序存在法律瑕疵。

  2. 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审核

  PPP项目合同文件是整个PPP项目的核心法律文件,一般包括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章程、项目公司股东合同等。法制部门需要对PPP项目合同进行全面审查,PPP项目合同文件常见法律风险包括:

  (1)与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采购文件比较,PPP项目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第十七条要求,PPP项目合同审核时,应当对照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采购文件,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发生实质性变更,并重点审核合同是否满足以下要求:(一)合同应当根据实施方案中的风险分配方案,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并确保应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的风险实现了有效转移;(二)合同应当约定项目具体产出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明确项目付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三)合同应当综合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成本核算范围和成本变动因素,设定项目基准成本;(四)合同应当根据项目基准成本和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参照工程竣工决算合理测算确定项目的补贴或收费定价基准。项目收入基准以外的运营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五)合同应当合理约定项目补贴或收费定价的调整周期、条件和程序,作为项目合作期限内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执行补贴或收费定价调整的依据。如果PPP项目合同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应当相应调整修改。

  (2)PPP合同文件其他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符合政府方的利益,加重政府方的义务等。

  (3)PPP合同文件前后逻辑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 PPP项目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PPP项目合同文件履行也是PPP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的关键,合同履行中常见法律风险包括:

  (1)合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引发合同纠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对合同的变更、补充等导致合同发生实质性变更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三、政府法制部门加强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 

  1. 理顺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管理的流程

  在已发布的PPP相关法规文件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第十六条要求,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前,项目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本条对法制部门在采购程序结束后参与PPP项目合同审核进行了规定,除此之外,没有对政府法制部门在PPP项目其他环节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进行规定。为了明确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法律依据,理顺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的流程,建议出台相关规定明确法制部门对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程序、操作指引等。

  2. 人员专业能力建设

  由于PPP模式对于很多政府法制部门来说是全新的投融资模式,相关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可能对PPP模式的运作过程和风险点并不熟悉。为提高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建议相关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对PPP相关法律的学习,研究相关PPP项目案例,加强自身专业能力建设。

  3. 外部咨询机构

  在法制部门参与PPP项目管理同时,也可同时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参与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负责交易结构论证,起草、协助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参与项目合同谈判等,提高PPP项目法律风险的管理质量、效率。同时,在与外部专业咨询机构合作的过程中,也能提升政府法制部门对PPP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实操能力。

  综上所述,PPP模式是全新的投融资模式,PPP项目周期长、涉及利益主体众多、交易结构复杂,加强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对于防范政府法律风险是十分必要的,应当进一步理顺政府法制部门对PPP项目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加强法制部门能力建设,提高PPP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的效果,为PPP项目保驾护航。

(来源:PPP知乎)

北京国家会计学

20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

高级研修班(简称:PPP实务操作班)

一、研修背景

经过2014PPP推广年、2015PPP拓展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于2016年驶入了快车道,随着新《预算法》政策系列、《政府采购法》政策系列、各行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政策系列等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产证券化规定的出台、PPP立法的期待,2017年必然进入PPP实战操作的调整年,PPP项目产融结合进入立体层面,实体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落地项目随着时间推进逐步会进入合同再谈判期。

2014 年 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 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三年中“政策+实务”的培训理念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学员的PPP知识层次出现了分化,但PPP实操的集成化和中国PPP模式理念的转变,仍需要加大此方面的实操培训力度。此外,在PPP 实操中政府需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企业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PPP行业领域操作中,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业PPP操作、如何进行特色小镇的PPP操作等,亟需进行专题化PPP和行业化PPP培训。在三年PPP实务操作培训基础上,2017 年全面实施“一体、双翼、立面”的PPP实务操作培训战略,打造全国唯一一个PPP全方位实操培训课程体系。在 PPP实务操作综合班的“一体”基础上,打造政府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班,有助于PPP“双翼”展开,根据行业特点,打造交通运输PPP操作、养老行业PPP操作等“立面”实操培训。2015 年崔志娟教授指导的山东《禹城市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被称为 “禹城经验”,该模式被视作为非收益性项目PPP模式的应用范例。2016 年指导学员开发了 “移动PPP应用”手机端项目。2017 年与相关部委进行行业专题PPP培训。

二、项目特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一直秉持“ 政策+ + 实务”的培训特色,具体为:

1. 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政策制定者等专家对PPP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性讲解,并根据财政部示范项目督导情况详解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问题。

3. . 提供 PPP项目落地指导:对学员带来的拟操作项目进行实操指导,帮助学员厘清操作PPP的思路,防止类 PPP 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

4. 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搭建PPP顶级专家诊断平台,为老学员提供沙龙或小型论坛的增值性服务,并对实操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5. 搭建PPP交流平台:通过班级微信群及公共微信平台(企业咨询专家),为学员持续了解 PPP 项目的新政策、新发展及新的实务经验,提供知识增值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学员

·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 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等

· 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商业银行等

·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 其他与PPP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四、研修内容

模块一:PPP政策框架与引导基金

PPP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背景

PPP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核心要点

如何使用PPP引导基金

详解PPP示范项目状况及经验借鉴

PPP实施的优势与局限性

模块二: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详解

如何识别PPP项目的合规性

PPP项目产生说明和绩效考核的设计方式

PPP项目风险识别技巧和风险分配机制

PPP项目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设定技巧?

如何利用融资创新机制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如何正确设计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PPP采购模式的有效选择方式

模块三:PPP项目两个论证的问题分析及编写技巧

如何准备两个论证编写的基础材料?

物有所值评价的程序与实操出现的问题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方法演示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程序与实操常见问题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案例分析

两个论证报告的编写与批复

模块四: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分析

实施方案编写的价值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实施方案设计常见的问题

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案例分析

模块五:PPP项目土地使用及资源补偿机制

PPP项目用地取得实务

PPP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

新型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案例涉及的相关土地问题

养老PPP项目土地问题探讨

模块六: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设计与案例分享

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

PPP项目融资工具及选择技巧

PPP项目融资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PPP项目融资改善策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模块七:实务工作坊:PPP项目落地指导实践(一天)

PPP项目案例的背景介绍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选取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归类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专家评价和指导项目落地操作

模块八: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九: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要义与和法律风险防范

PPP项目案例中法律文本常见问题析疑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差异对比要点

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起草要义

移交项目案例评价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

备注:1.以上九个模块每次安排8个模块

2.PPP项目创新模式的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园区开发和文旅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园林绿化、政府回购的棚改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特色小镇班)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养老服务班)

……

备注:1. 专题课程的具体课程内容会通过项目推广人员及时发给拟报名学员。

      2. 行业专题班的课程专家主要与相关部委合作。相关行业专题课程设计内容体现行业PPP特点,由相关部委顶级专家亲临授课。

交通行业PPP项目课程体系(由国家会计学院和交通部交科院共同设计):

交通行业PPP政策要点

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分析

PPP交通项目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交通产业基金的建立与运行机制

交通PPP项目管理实务

交通PPP项目财审问题

交通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案例

交通PPP项目的典型案例分享

  师资团队(部分 专家 

师资团队由 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委领导 、上交所、四大 高校教授、著名咨询机构、大型企业实操专家等PPP领域的顶级专家构成。部分师资构成如下(排序没有先后):

秦荣生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后,禹城市挂职副市长,

财政部 PPP定向邀请入库专家,PPP评审专家,政府PPP会计准则课题组特聘外部专家,多地政府经济顾问等

李晓晖 德勤PPP研究与服务中心主管合伙人,拥有超过24年的基础设施PPP项目顾问经验

任宇航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兼PPP中心主任,作为京投公司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负责4号线、14号线、16 号线的PPP项目设计工作,是北京ABO模式的设计者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投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王衞東 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罗桂连 清华大学PPP中心特聘高级专家,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PPP专委会主任委员

贺锐骁 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担任发改委证监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PPP中心主任,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谢军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师资团队具有 高端性、专业性、专属性等特点。

 备注: 因篇幅限制仅部分师资信息  全部师资信息会PPP的的APP中展示)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48

2017.9.23

2017.9.249.27

9271700

学院(高级班)

49

2017.10.18

2017.10.1910.22

10221700

学院(交通行业班

50

2017.11.17

2017.11.1011.21

11211700

学院(高级班)

51

2017.12.15

2017.12.16-12.19

12191700

学院(高级班)

52

2018.1.18

2018.1.191.22

1221700

学院(高级班)

*对于大客户,可实行定制化培训,具体事项请与教务联系,电话13601220178

备注:高级班是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如何合作的系统课程设计,政府班是政府政府如何开展PPP的系统设计,企业班是针对企业如何开展PPP项目的系统设计。政府人员适合高级班和政府班,企业人员适合高级班和企业班,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适合高级班,行业班适合于行业领域各方面人员。请对号入座,以免错报,另外目前每期班需排号报名,如贵单位或个人对PPP感兴趣,请提前办理入学手续

七、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① 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不含食宿)。

②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220//天,商务间400//,新商务间600//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2.缴费方式:

培训费采用汇款方式缴纳;食宿费用报到时缴纳现金或刷卡。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天竺支行

注: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八、结业证书与发票开具

1.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所修的16个学时兑换1个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位教育课程学分,该学分可用于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和减免学费,具体内容请与研究生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4505557

2.发票开具:学员缴纳的培训、食宿费均只能统一开具北国会的“培训费”发票。

九、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见附件。

2.课程咨询电话: 13601220178

  ﹍﹍﹍﹍﹍﹍﹍﹍﹍﹍

附件

      ___月府与合作(PPP)模高级”报

单位(构)

姓名

性别

岗位











































每日都有案例分析,学术研究,政策解读,经典课程,故事分享,时政要闻,生活常识等等QQ交流:1070142988,欢迎添加,你需要的课程都有,及时索要!觉得好,顺便转发到朋友圈,让更多的人了解,学习!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三部门发文:养老服务领域PPP优先支持三大板块!利好商业地产?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