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资专委会协助会员企业PPP项目获得融资租赁“股+债”融资


来自: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发表于:2018-08-27 17:12:27     浏览:291次

一、会员企业概要:

A公司是专注于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国有上市企业,具有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环保设施运营等甲级资质,是综合性、全产业链、领先的专业化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业务涵盖市政水、流域水、工业水、村镇水、海淡水及环卫固废、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清洁能源等领域。

二、融资需求:

A公司中标X市X区C,D两镇某综合建设项目,该区域总面积47.8平方公里,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景观工程和智慧水务工程等子项目。经估算,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6亿元(其中建安费用约15亿元,设备购置费约1.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5亿元,基本预备费约1.5亿元。

A公司与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联系后,投融资专委会协助其对接金融机构,最终从B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股+债”融资。

三、融资项目评估

经投融资专委会与B融资租赁公司联合评估,一致认为:

1. A公司为该领域上市龙头企业,管理团队优秀、发展战略稳健,资产结构健康,营收能力强,利润率较为可观,有较好的的发展前景,同时信用记录良好,偿债能力与偿债意愿有保障。

2. 该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符合B融资租赁公司对合作期限不超过15~20年的要求;同时该项目类型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且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符合B公司的投资类型偏好。

3. 该项目付费模式为政府付费,已纳入当地政府中长期规划,并通过地方人大批复决议,且当地一般预算财政收入较高。

鉴于上述考虑,投融资专委会与B融资租赁公司联合商榷,在第一时间为A公司提供“股+债”融资方案。

四、“股+债”融资方案

A公司、B融资租赁公司、建设单位和政府出资代表(不分红)四方分别出资35%、64.9%、0.1%、10%,在项目所在地注册SPV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主体,建设单位由A公司指定。各方均按照项目资本金(即项目总投资的20%)作为出资基数,同时,A公司用于 SPV 的注册资本金通过B公司以融资租赁款的形式获得,期限为三年。项目融资由B公司负责解决。工程返补款通过签订项目管理协议或者劳务分包的形式返还,返还节奏视各方协商结果及工程进度而定。

本项目投资收益按照已签署的PPP合同约定,项目公司各股东方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按各自所持SPV公司股权比例分享分红。

该方案交易结构如下:

五、协助会员企业成功融资总结

为更好支持中国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多方努力,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为会员环保企业争取了便利、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其中银行贷款最低可按人行同期基准利率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额5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视项目情况具体商议,针对大企业客户可提供总体授信)、总成本9%左右的融资租赁资金、9.5%左右的信托资金、2%左右的融资担保服务,以及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风险投资、环境权益交易、碳交易、保理融资、基金融资、地方金控等融资渠道。

该案例中,在投融资专委会的协助下,B融资租赁公司摒弃传统信贷思维,采用投资的思路看待该项目,结合A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利用PPP项目的模式,提出了股权+债权的融资方案,该方案解决了该PPP项目难从银行获取大额授信的困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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