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汇总(9.10-9.17)


来自:PPP推广中心     发表于:2018-09-25 18:39:06     浏览:253次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

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整体来看,该文件是在对去年年尾的“192号文”和《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以及今年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深度整合的基础上,以去杠杆、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指导原则而提出的国有企业财务优化、管理方案。文件中言简意赅地传达了国有企业改革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并从财务优化和经营优化角度给出了切实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同时文件还对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支持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国有企业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依法依规实施国有企业破产做出了指引。


2、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住建部和农发行于9月1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利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设立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水、电、路、气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污水垃圾治理、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提升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抗震安全等级提升等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建设风貌提升、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等乡村开发建设。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号)的要求,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科技部制定了《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并已于9月11日印发。旨在深化体制改革,聚焦“三农”发展,突出科技特色,打造创新高地。目标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探索农业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显著提高示范区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绿色发展水平。依靠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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