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推荐PPP模式的边界到底在何处?——基于公共管理的文献综述


来自:济邦咨询     发表于:2016-07-17 19:50:00     浏览:458次

作者简介:王欢明,博士,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系副主任,曾在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公共管理系访学,合作导师为Koppenjan & Klijn。

PPP(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s),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近两年来在国内各级政府非常流行,2015年也被称为PPP元年。但是,PPP的边界 被过分的夸大与外延,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PPP模式的推广与可持续发展。本文试图从一个公共管理学者的视角来审视这一问题。

PPP的内涵,学者对其看法差异挺大,有广义与侠义之分。民营化大师萨瓦斯(Savas2000)将广义的PPP界定为公共与私营部门共同参与生产和提供物品和服务的任何安排,包括合同外包、特许经营、补助等等,这多少有点夸大;侠义的定义强调多方之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正式合作,联合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需要彼此在风险、成本和利润方面的共担(Klijn and Teisman2003)。从众多的文献来看,更偏向于后者,强调制度设计很重要,其有三个特征,即(1)公私多主体参与;(2)合作是长期而非短期的;(3)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共担。成功的PPP,目的是实现经济(profit利润)、社会(people人)、环境(planet星球)的可持续发展(Koppenjan2009)。


政府采购v.s.政府购买v.s. PPP


在实践层面,国家出台了PPP,也出台了政府购买、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都强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么多概念,在研讨会时经常出现的问题是PPP、政府购买、政府采购有什么区别?下面就对几组交叉的概念进行简单区分:

(1)政府采购VS.政府购买:政府采购的范围大于政府购买,政府采购对象不仅包括公共服务,也包括了政府部门日常办公用品,如办公电脑采购(财库[2014]37号)。相比于此,政府向社会购买仅包括公共服务,如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等(财综[2014]96号)。

(2)PPP VS. 政府购买:二者都是强调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强调安排者与生产者的分离。之 前微信上转发一条关于二者的区别(政府购买服务与PPP是两码事?),我是赞同的,其主要说明发改委对PPP的界定为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 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发改投资[2014]2724号)。而 财政部将其界定为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财金[2014]76号)。所以,从广义上看二者的差异不大,存在交叉或趋同,不仅包括基础设 施,也包括公共服务;从狭义来理解,财政部对PPP的定义更偏向于硬基础设施,而政府购买更多的是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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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v.s.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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