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清在建设工程与PPP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的发言


来自:中国PPP智库     发表于:2019-07-26 06:14:35     浏览:436次
摘要: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教授就我国近几年PPP推广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剖析,涉及PPP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中央推广PPP与其它改革的战略与逻辑、PPP与政府投资项目与政府资金的关系、PPP合同的属性与争议解决、项目流程和招投评标方式的优化、两种会计准则的适用与隐性债务的认定、有限产权的归属与收益权的应用、资本金来源的放宽与比例的降低、PPP对金融机构的挑战和影响、有限追索项目融资与直接介入权、风险的定量评估与动态公平分担、产出要求和绩效监管的公众与第三方参与、能力建设和知识管理等前沿、热点与难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特别是国内与国外的不同、国内不同部委的不同、同一部委不同司局的不同、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不同,等等。

发言要点摘选:

(一)PPP项目4个相互关联的核心原则

国际上对PPP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但有4个核心原则共识:真正的风险分担,而且是动态的公平分担;明确的产出要求及相应的绩效指标;强调全寿命期集成,提高效率;支付与绩效关联,投资者的回报应取决于竞争与自身效率。

(二)PPP中的重要概念和操作要点

(三)我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宏观问题

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目前紧迫的宏观问题包括单个PPP项目的规范实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转型与发展、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购买方式等。我国PPP相关的宏观问题,中央部委基本上都有政策,而且很多都已经落实了,但还有完善空间,如流程的优化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等。

(四)我国推广PPP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PPP几乎完全替代了传统模式和政府融资平台,片面突出了其融资和建设功能,但相比建设和融资,更重要的应是强调全过程的效率。其次,PPP应用已泛化,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是非标准产品,每个项目不一样,政府和企业的目的也不同,各国的PPP项目及成功经验都很少,有些项目并不适合做PPP。第三,PPP项目各参与方的能力无法匹配我国过去几年这么大规模的推广。第四,重流程轻制度,重规范轻内涵,很多正确文件出台,但被各方错误理解甚至有意曲解,相应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如可研与两评一案被有关方变成走形式,PPP快速金融化,重建设轻运营,导致政府债务风险积聚,很多PPP项目没有达到中央的期望,如减债、提效、改革、培养全过程综合能力强的企业走出去,故2017年下半年开始规范PPP,要回归PPP的初心。

(五)PPP的六个维度

应从六个维度琢磨PPP框架与项目实施:(1)不同的主体,各主体有不同的目的;(2)不同的阶段,各阶段有不同的问题;(3)不同的决策细节问题;上述三点都还要考虑(4)不同的行业,其项目特征不同,存在的问题不同,至少可以归为三类,一是产出要求明确且能定量,二是产出明确但很难定量,三是产出不明确也不能定量;(5)不同的层次,国家、行业、企业、项目各层次存在特殊性;(6)不同的国家,各国国情不同,我国法律、金融、信用、产权、政治、文化体系等与西方不同,直接将西方PPP做法照搬到国内肯定有问题,但不吸取西方经验总强调中国特色也会有问题。不管怎样,PPP是国际趋势,关键是要规范化运作。

总体而言,我国的PPP发展已达到一定规模,虽然出现一些问题,但经过2017年下半年以来的清理整顿,已经向规范化发展,在很多方面各方已经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共识,甚至在立法层面上的很多大问题也已有共识,当然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还有待研究和明确,见下面两个PPT罗列的。可以相信,随着我国PPP项目的规范实施,PPP将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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