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安PPP|石伟:“一带一路”视角下的PPP项目争议:关键成因及风险防范


来自:采安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2019-07-26 07:58:03     浏览:389次

2019年7月19日,“境内外建设工程与PPP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和天津大学国际工程管理学院联合主办。来自建设工程和PPP行业的30余位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就国内外建设工程和PPP领域的前沿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丰富的成果。采安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刊发各位发言专家的发言摘要,以飨读者。

欲了解更多会议信息,请访问如下链接:

采安新闻 | 采安携手清华及天大举办建设工程和PPP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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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伟先生  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伟:“一带一路”视角下的PPP项目争议:关键成因及风险防范

——“境内外建设工程与PPP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发言摘要

(一)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PPP项目

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在地域上,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目前,“一带一路”有不断细化的趋势。除海上丝绸之路之外,还有中国-蒙古-俄罗斯经济带、中国-巴基斯坦经济走廊等。

根据相关机构的研究数据,我国计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1100个项目,投资7500亿美元。2015年,我国对外投资的金额已经超出外资企业对中国直接投资的金额。在我国拟对“一带一路”进行的7500亿美元的投资中,国家及国企主导的投资占90%左右,剩下的10%是私企所进行的投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于铁路运输及物流等传统的交通行业,能源、电力、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

(二)

PPP项目的高风险属性

我国建设工程企业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走出去,刚开始的形式是相对简单的劳务分包,后来逐步提高到施工设计、供货分包,到后来的施工总承包,再发展成工程总承包(EPC),再到后来的带资承包(我国提供信贷)、PPP模式。中国建筑企业走出了一条从比较初级形式到高级的模式,这也要求我国建筑企业在技能、经验、抗风险的能力等方面不断进行提升。

PPP项目以项目公司为核心,有政府方、融资方、保险公司、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原料供应商等众多参与方。同时,PPP项目的运营周期非常长,少则十年,多则三十年。因此,PPP项目属于高风险的项目。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PPP项目,应当借鉴此前的项目经验,严防风险。

(三)

PPP项目争议的关键成因:基于17个案例的分析

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17个案例的分析,在PPP项目的采购阶段、项目建设阶段及项目运营阶段,每个阶段都面临着很多风险因素。

具体来说,在项目的采购招投标阶段,可能存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招投标过程不合规、合同条款不合理,风险分配不合理等原因。在项目建设阶段,比较多的问题是环境保护问题、公众抗议及选址问题、拆迁和补偿问题、设计不合理或变更等问题。在项目运营阶段同样面临很多问题,例如项目实际需求低或收入低、存在竞争项目、定价不合理或者使用者不愿意支付费用等等;在运营过程中,还可能因项目管理团队的水平差、运营不利等问题,引起公众抗议,导致政府向投资者及运营者支付一部分的款项后将项目收回。

(四)

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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