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大高速白泉隧道工程新进展:获批PPP投融资模式正开展招标准备


来自:微巫山     发表于:2016-07-31 18:10:00     浏览:584次

(原标题)采用PPP投融资模式进行建设

我市再批6个高速公路项目


重庆日报讯 (记者 曾立 实习生 林一丹)记者8月4日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市政府批复了6个高速公路PPP投融资方案。这意味着,我市又有6个高速公路项目将采用PPP模式。

    

这6个高速公路项目分别是:石柱至黔江、潼南至荣昌、渝黔扩能(重庆境)、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山至大昌段白泉隧道工程、万州环线南段、黔江区过境高速公路(渝湘高速联络线)等,总里程约390公里,估算总投资约480亿元。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速公路建设,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交委、市财政局等,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反应,设置“建设期+收费期”合作期限,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投资(股权或补助)+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商业模式,高速公路引进投资人取得积极进展。

    

其中,石柱至黔江、潼南至荣昌、渝黔扩能(重庆境)3条高速公路,已成功引进投资人并签约投资协议,估算总投资380亿元,其余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正在开展招标准备工作。



 什么是PPP模式: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 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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