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与绿色金融结合发展的三个领域及案例详解


来自:金睿产业园研究院     发表于:2017-06-06 01:36:10     浏览:434次

绿色基金+垃圾发电PPP: 英国国家绿色投资机构的探索

英国不仅是PPP模式的经验输出国,对于绿色项目和绿色技术创新提供的融资支持也值得跟踪研究以Addenbrooke's医院的热电联产项目为例,为推进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能源改造升级,GIB与英国英杰华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合作,1:1投资3600万英镑,以PPP方式为医院提供综合热电动力装置、生物质能锅炉、高效双重燃料锅炉以及垃圾焚烧供电技术,并采取诸如新型照明、改进加热和照明控制措施,为该医院节省了大量能耗成本。医院竣工后每年可降低3万吨CO2当量,碳排放量相比改造前降低了47%。

  对该医院的投资仅为GIB支持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实现能效目标的地方案例之一。对于类似的项目,GIB可直接债权投资,也可与Aviva ReALM能源中心基金,法国基础设施协会(Societe Generale Equipment Finance)等机构联合投资,或通过GIB能效基金(SDCL和Equitix)来投资。虽然投资的组织方式灵活多样,但所有投资组合都遵循三个主要原则:

1)还款来源要有保障,偿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系统运行过程中节省的能源支出; 

2)贷款期限与热电联产系统的生命周期一致;

3)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融资利率。

  GIB本着不与私人资本竞争的原则,专门投向无风险记录、私人资本不愿投资,但经GIB判断收益有保障的绿色前沿领域,其治理结构和绩效结构的设计确保其能够提供包括专业的绿色技术咨询、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及融资解决方案在内的整合服务。GIB实质上起到了PPP+绿色金融实验室的作用,在为项目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证模式的可复制性,进而不断推动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诉求的项目落地,使得更多绿色项目的商业模式趋向成熟。

  社会和环境影响力债券 +绿色医院PPP: 世行集团在土耳其的突破

  2014年,ELZ Salk Yatrm A..公司在土耳其东部的埃拉泽省获得28年特许经营权,负责当地一个辐射整个省域的绿色医院的设计、建造、融资、装备和运营。该项目是土耳其政府以绿色债券支持的第一个PPP项目,也是土耳其基础设施融资改革、引入私人资本的“试点工程”。

  该项目总成本约3.6亿欧元,为80%债权加20%股权融资,项目在世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支持下发行了2.88亿以欧元计价、为期20年的绿色债券。

  为了提升债券评级,提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以及世行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在项目中引入了增信机制,AAA级别的EBRD出资890万,提供临时流动性支持,以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且覆盖MIGA的政治风险。MIGA为债券投资级别的2080万欧元提供了长达20年的政治风险担保,也为工程的债券融资提供了担保,令债券获得了穆迪Baa2的评级,比土耳其的主权评级高出2个等级。法国开发署的私营部门机构Proparco与荷兰开发署的FMO发展金融机构认购了债券。世行的国际复兴发展银行(IBRD)和EBRD也帮助土耳其卫生部完善了PPP合同管理与监管所必需的制度基础和能力建设。

  该项目债券经第三方机构Vigeo EIRIS绿色评级,被认证为“绿色且有利于社会”,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符合低碳化标准,该项目也完全符合IFC和EBRD的绩效标准、EBRD业绩标准,以及世界银行集团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EHS)的要求。

  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相比,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融资期限拉长、投资者结构优化、环境和社会影响较好等优势。去年底我国出台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初步构成了我国绿色债券管理体系的基础,且正持续完善项目认定口径、“第三方意见”的报告和披露标准、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的跟踪评估方法,风险管理及激励政策等方面。未来若能借鉴国际经验,为绿色PPP项目债券提供信用担保,并通过市场化和差别化的担保、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风险与收益的分担机制,将为私人资本参与可持续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更为完善的激励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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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太阳能发电+PPP: 如何实现风险管理

  摩洛哥计划到2020年利用太阳能(000591)获得14%的能源供应,且计划将电力出口欧洲。在欧盟的支持下,摩洛哥政府制定了“太阳能发展计划”,计划的第一个项目在摩洛哥中部的沙漠城市瓦尔扎扎特(Ouarzazate)开展。该项目首期工程首次引入了PPP模式,标志着摩洛哥政府在太阳能发电计划中将逐步引入私人部门的大规模参与,首期建成电厂已于2016年初投入使用。

  强有力的公共支持及基于PPP模式的风险分担机制是该项目得以顺利延续的重要前提。首先,摩洛哥政府成立了摩洛哥太阳能管理局(MASEN),专门负责摩洛哥太阳能计划,并且筹集了充足的资金用以支付集中太阳能发电技术的额外成本(据估计为每年6000万美元)。国家以“购电协议”的形式承诺购买生产的电力 ,大大降低了产出阶段的运营风险。经过竞争性投标后,入围的太阳能电力生产企业组成了太阳能电力公司,与政府签订长期合同,以确保项目的建设、融资和运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且以有竞争力的投标价格将产出的电力销售给MASEN。

  摩洛哥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摩洛哥太阳能管理局与摩洛哥政府公约的方式保证政府以财政补贴来弥补MASEN购电成本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且世行承诺,在摩洛哥政府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弥补差价的情况下,世行IBRD以2亿美元贷款来支付这部分增量成本。这一机制与很多国家“上网电价基金”的作用相同,能够大幅度减少私人参与气候类项目融资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可以复制到很多新能源和能效项目的融资结构中。

  该项目得以实施和延续无疑有赖于多层次的国际合作。项目获得了清洁技术基金(CTF)1.97亿美元优惠贷款;并有IFIs、非洲开发银行、法国开发署、欧洲投资银行和德国复兴银行为该项目提供贷款;欧洲社区投资机构(NIF)提供了赠款,国际捐赠和借款达到了约10亿美元。早期的优惠融资(图1 的橙色部分)使初期成本降低了25-30%。另外,国际金融协会还提供了必要的专家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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