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精神,为指导地方做好“优质粮食工程”相关工作,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优质粮食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取得实效,我们制定了“优质粮食工程”3个子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优质粮食工程”是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优质粮食工程”的实施要以“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推进精准扶贫、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一方面,要有利于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将提升收获粮食的优质品率、优质优价收购量和粮油加工产品的优质品率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另一方面,要有利于提高种粮农民利益,将带动农民增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二、突出重点
请各省份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参加竞争性评审时的申报方案,在加快制定或修改完善本省份具体实施方案的同时,分年度统筹安排好“优质粮食工程”3个子项的实施规模和实施范围,避免安排畸轻畸重。粮食主产省份要协调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质检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各个方案的实施。粮食主销省份和产销平衡省份要以质检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为重点,同时适当安排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讲政治、顾大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安排具体项目时,要向本省份的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倾斜。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要保证为种粮农民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确保在“十三五”期末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的目标。质检体系建设要坚持“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向辖区内粮食主产区域、新建粮食检验机构适当倾斜。“中国好粮油”行动要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目标,充分发挥中央、省级以及地区性大型国有骨干粮食企业的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重点支持有基础、有实力、有品牌、有市场占有率,且能带动农民扩大优质粮食种植、增加绿色优质粮食市场供给的企业,尽快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三、放大效应
各省份要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共同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在制定方案、安排项目、分配资金、出台政策时,对包括中央粮食企业在内的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要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对中央粮食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要本着“少花钱、办大事”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放大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效应;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扶持,同时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各省份要积极建立健全“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投入机制,鼓励各省份财政、粮食等部门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统筹
各级粮食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级粮食、财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动推,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争取地方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要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推动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联动,抓重点、出亮点,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五、强化监管
各级粮食、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和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安全。要切实承担起“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实时跟踪了解和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争主动、真落实,提高项目的落地速度、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确保好事办出好效果。
为保障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激发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积极性,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开展较好的省份,继续予以补助和支持;对开展不好的省份,将暂停、核减、收回中央财政资金;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请各省份根据此通知精神和3个子项实施方案,尽快制定或修改完善本省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纳入今年重点支持的省份,请将相关方案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国家粮食局(仓储与科技司、标准质量中心、科学研究院、规划财务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备案。未纳入今年重点支持的省份,请根据本省份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优质粮食工程”,并做好参加明年竞争性评审的准备,争取明年纳入重点支持省份。对今年暂未列入重点支持省份但省级财政已安排资金,且与粮食部门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将在以后年度优先予以支持。
附件:
1.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2017年8月28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
高级研修班(简称:PPP实务操作班)
一、研修背景
经过2014的PPP推广年、2015的PPP拓展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于2016年驶入了快车道,随着新《预算法》政策系列、《政府采购法》政策系列、各行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政策系列等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基本完善、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资产证券化规定的出台、PPP立法的期待,2017年必然进入PPP实战操作的调整年,PPP项目产融结合进入立体层面,实体项目与资本市场对接、落地项目随着时间推进逐步会进入合同再谈判期。
2014 年 3 月,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全国PPP推广工作之后,团队研发了 PPP实务操作培训课程体系,启动了全国第一个PPP实务操作培训班。三年中“政策+实务”的培训理念已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学员的PPP知识层次出现了分化,但PPP实操的集成化和中国PPP模式理念的转变,仍需要加大此方面的实操培训力度。此外,在PPP 实操中政府需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企业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工作?在PPP行业领域操作中,如何进行养老服务业PPP操作、如何进行特色小镇的PPP操作等,亟需进行专题化PPP和行业化PPP培训。在三年PPP实务操作培训基础上,2017 年全面实施“一体、双翼、立面”的PPP实务操作培训战略,打造全国唯一一个PPP全方位实操培训课程体系。在 PPP实务操作综合班的“一体”基础上,打造政府和企业实务操作的专题培训班,有助于PPP“双翼”展开,根据行业特点,打造交通运输PPP操作、养老行业PPP操作等“立面”实操培训。2015 年崔志娟教授指导的山东《禹城市城乡教育综合发展PPP项目》被称为 “禹城经验”,该模式被视作为非收益性项目PPP模式的应用范例。2016 年指导学员开发了 “移动PPP应用”手机端项目。2017 年与相关部委进行行业专题PPP培训。
二、项目特色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一直秉持“ 政策+ + 实务”的培训特色,具体为:
1. 政策规范的系统性解读:政策制定者等专家对PPP相关政策进行系统性讲解,并根据财政部示范项目督导情况详解项目操作的规范性问题。
3. . 提供 PPP项目落地指导:对学员带来的拟操作项目进行实操指导,帮助学员厘清操作PPP的思路,防止类 PPP 项目带来的潜在风险。
4. 专家团队的后续服务:搭建PPP顶级专家诊断平台,为老学员提供沙龙或小型论坛的增值性服务,并对实操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5. 搭建PPP交流平台:通过班级微信群及公共微信平台(企业咨询专家),为学员持续了解 PPP 项目的新政策、新发展及新的实务经验,提供知识增值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学员
·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城、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 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市政公用企业
· 央企和上市公司的投融资部门、财务部门等
· 其他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与商业银行等
· 专业服务机构:投资银行、信托机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等
· 其他与PPP相关的机构和人员
四、研修内容
模块一:PPP政策框架与引导基金
PPP的基本概念和实施背景
PPP的政策体系框架和核心要点
如何使用PPP引导基金
详解PPP示范项目状况及经验借鉴
PPP实施的优势与局限性
模块二: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详解
如何识别PPP项目的合规性
PPP项目产生说明和绩效考核的设计方式
PPP项目风险识别技巧和风险分配机制
PPP项目出资方式和股权结构设定技巧?
如何利用融资创新机制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
如何正确设计PPP项目的回报机制?
PPP采购模式的有效选择方式
模块三:PPP项目两个论证的问题分析及编写技巧
如何准备两个论证编写的基础材料?
物有所值评价的程序与实操出现的问题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方法演示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程序与实操常见问题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案例分析
两个论证报告的编写与批复
模块四: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点及案例分析
实施方案编写的价值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设计的关键点
实施方案设计常见的问题
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的案例分析
模块五:PPP项目土地使用及资源补偿机制
PPP项目用地取得实务
PPP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
新型城镇综合开发PPP项目案例涉及的相关土地问题
养老PPP项目土地问题探讨
模块六: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设计与案例分享
PPP项目的融资结构分析
PPP项目融资工具及选择技巧
PPP项目融资创新模式的典型案例分析
PPP项目融资改善策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模块七:实务工作坊:PPP项目落地指导实践(一天)
PPP项目案例的背景介绍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选取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归类
PPP项目案例问题的解决策略
专家评价和指导项目落地操作
模块八: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税收筹划
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
PPP项目各阶段需考虑的税务问题
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
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
模块九: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要义与和法律风险防范
PPP项目案例中法律文本常见问题析疑
PPP项目合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差异对比要点
PPP项目的法律文本起草要义
移交项目案例评价PPP项目的法律风险防范
备注:1.以上九个模块每次安排8个模块
2.PPP项目创新模式的思路,以及教育与医疗类、片区开发类、园区开发和文旅类、轨道交通类、市政道路类、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园林绿化、政府回购的棚改等PPP项目部分案例会在各模块中出现。
专题课程升级体系(课程内容具体见每个课程体系):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政府实操班)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专题班(企业实操班)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特色小镇班)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行业专题班(养老服务班)
……
备注:1. 专题课程的具体课程内容会通过项目推广人员及时发给拟报名学员。
2. 行业专题班的课程专家主要与相关部委合作。相关行业专题课程设计内容体现行业PPP特点,由相关部委顶级专家亲临授课。
交通行业PPP项目课程体系(由国家会计学院和交通部交科院共同设计):
交通行业PPP政策要点
PPP项目的核心操作要素分析
PPP交通项目操作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交通产业基金的建立与运行机制
交通PPP项目管理实务
交通PPP项目财审问题
交通PPP项目的绩效管理案例
交通PPP项目的典型案例分享
五 、 师资团队(部分 专家 )
师资团队由 财政部、国土部、交通部、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委领导 、上交所、四大 高校教授、著名咨询机构、大型企业实操专家等PPP领域的顶级专家构成。部分师资构成如下(排序没有先后):
秦荣生 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
崔志娟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项目责任教授,北京大学博士后,禹城市挂职副市长,
财政部 PPP定向邀请入库专家,PPP评审专家,政府PPP会计准则课题组特聘外部专家,多地政府经济顾问等
李晓晖 德勤PPP研究与服务中心主管合伙人,拥有超过24年的基础设施PPP项目顾问经验
任宇航 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总经理兼PPP中心主任,作为京投公司融资计划部总经理负责4号线、14号线、16 号线的PPP项目设计工作,是北京ABO模式的设计者
谭志国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投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王衞東 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罗桂连 清华大学PPP中心特聘高级专家,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PPP专委会主任委员
贺锐骁 上交所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担任发改委证监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联合工作小组成员
王天义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PPP中心主任,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
侯 峰 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财政部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金永祥 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财政部、发改委PPP定向邀请专家,国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姜 军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谢军蓉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师资团队具有 高端性、专业性、专属性等特点。
( 备注: 因篇幅限制仅部分师资信息 , 全部师资信息会PPP的的APP中展示)
六、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期数 | 报到时间 | 培训时间 | 结束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48期 | 2017.9.23 | 2017.9.24—9.27 | 9月27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51期 | 2017.10.18 | 2017.10.19—10.22 | 10月22日17:00 | 学院(交通行业班) |
第52期 | 2017.11.17 | 2017.11.10—11.21 | 11月21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53期 | 2017.12.15 | 2017.12.16-12.19 | 12月19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第54期 | 2018.1.18 | 2018.1.19—1.22 | 1月22日17:00 | 学院(高级班) |
说明:第49期和第50期是企业定制班,学员已满
*对于大客户,可实行定制化培训,具体事项请与教务联系,电话13601220178。
备注:高级班是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如何合作的系统课程设计,政府班是政府政府如何开展PPP的系统设计,企业班是针对企业如何开展PPP项目的系统设计。政府人员适合高级班和政府班,企业人员适合高级班和企业班,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适合高级班,行业班适合于行业领域各方面人员。请对号入座,以免错报,另外目前每期班需排号报名,如贵单位或个人对PPP感兴趣,请提前办理入学手续
七、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
① 培训费人民币4200元人(含培训、咨询、资料、场地等费用,不含食宿)。
② 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的培训可提供食宿,就餐为自助餐,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天。住宿条件为单人标准间220元/人/天,商务间400元/人/天,新商务间600元/人/天。(住宿费用含游泳、健身、净娱乐、宽带上网等费用)。
2.缴费方式:
培训费采用汇款方式缴纳;食宿费用报到时缴纳现金或刷卡。
汇款单位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账号:1100 1020 1000 5603 09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天竺支行
注:学员请于报到当日持汇款复印件报到,否则视同未汇款,需重新交纳培训费用;
八、结业证书与发票开具
1.结业证书:培训班结束后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所修的16个学时兑换1个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位教育课程学分,该学分可用于申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和减免学费,具体内容请与研究生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4505557。
2.发票开具:学员缴纳的培训、食宿费均只能统一开具北国会的“培训费”发票。
九、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见附件。
2.课程咨询电话: 136012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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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___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战操作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单位(机构)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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