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16年前上海多个固定回报类PPP项目清理始末


来自:弘鲲咨询     发表于:2019-03-09 22:19:55     浏览:258次

导语

16年前上海固定回报PPP项目清理始末,值得今天各方反思。纯付费类项目,如果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成本占比低、主要是建设成本,在目前的发债体系下无法物有所值,除非每个市、县政府能独立为一个独立的信用主体。而现在的发债信用主体是以省级政府(转贷给市县政府),政府发债利率低于社会资本的融资利率,此类项目采用PPP模式不可能物有所值。



资料一:首创扩大利用外资 14亿美元建上海“头号工程”

上海是中国同外资联系最紧密的城市之一,也在如何引进外资、利用外资上创造了独特经验。

改革开放初期,曾是中国工业基地的上海面临发展困局,历史欠账积累的矛盾突出,环境污染严重、城市老化、基础设施落后、居民住房困难、工业设备陈旧、产品结构不合理。为了破解发展困境,上海开政府投融资体制先河,率先启动“九四专项”。

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成立蕴含改革创新基因的久事公司,首创性地利用外资解决上海建设发展瓶颈难题,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投融资途径。

随着南浦大桥、地铁一号线、一大批工业技改和三产旅游项目先后建成落地,“九四专项”极大改善了上海的投资环境,加快了工业产品和服务业的升级,为上海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城市社会经济建设打开了新篇章。


 首创利用外资模式

“上世纪80年代的上海不像现在,浦东还是茫茫一片荒地;工业基地工业设备落后;很多破旧的石库门房子,几代人住一间房。” 上海久事公司原董事长张桂娟这样描述当年的上海。

当时,上海市本级财政收入有限,国内银行流动性紧张,资金的缺乏阻碍了城市发展。

张桂娟在上世纪80年代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市计划委员会。1991年被调任为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全程经历了上海“九四专项”的实施和久事公司的发展。

张桂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当时的上海和香港不可同日而语,在去香港学习时,张桂娟看到香港地铁、城市建设井然有序。如何追赶香港,如何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设备改造中破题,是摆在上海面前的难题。

1986年8月,为振兴上海经济,国务院以国函第94号文批准上海采取自借自还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方案,加强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技术改造,增加出口创汇能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旅游业。该方案因此被称为“九四专项”。

“九四专项”开利用外资进行国内建设的先河,共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措外资32亿美元,其中14亿美元用于上海市五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3亿美元用于工业技术改造,5亿美元用于第三产业和旅游业开发,308个项目纷纷上马。

解决基础设施落后问题

“九四专项”资金首先考虑解决的就是惠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南浦大桥、地铁一号线、苏州河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虹桥机场候机楼改造、20万门市内电话扩容等五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直到今天都在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物质条件,可谓当年上海市的“头号工程”。


上海借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建设南浦大桥,随着南浦大桥的建立,浦东发展进入快车道。“南浦大桥建成影响力非常大,以前大家都不愿意投资浦东的开发,(南浦大桥)把浦东的投资环境提升上去了,有投资就有收入及税收了,政府统一平衡,把增收的一部分税收作为久事还款的来源。” 张桂娟表示。

在工业方面,“九四专项”筹措13亿美元投资了268个工业技改项目,其中较为重要的项目包括华虹NEC电子、电真空公司、飞利浦半导体公司、上海冰箱压缩机、金阳晴纶等,对当时上海的工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上海还筹措了5亿美元投资了35个三产及旅游项目,主要包括:华亭宾馆、虹桥宾馆、银河宾馆、龙柏饭店、建国宾馆、新锦江大酒店等,改变了上海的旅游住宿环境,提升了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形象。

“九四专项”的市政基础设施与宾馆建设项目改善了上海的投资环境,为上海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了条件。“上海的城市环境变了,投资环境变了,外资都进来了,财政收入随着增加。” 张桂娟说。

从九四到久事,创新资产管理模式

32亿美元解了上海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但到期后钱怎么还又是一个难题。

“1987-1991年是投入期,1991-1999年是困难时期,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银行的贷款纷纷到期。” 张桂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借外汇时汇率是2.8,还款时最多到11多。工业更新换代很快,遇到外汇创汇问题。”

“九四专项”实施初期,上海市政府成立了“94专项办公室”。1987年,为加强对“九四专项”的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可持续性,上海市政府批准成立以“94”谐音而定名的上海久事公司作为“九四专项”总账房,代行“94专项办公室”的管理职能。久事成为国内第一批投融资公司。

为了应对到期的债务,久事在流动性管理方面采用“借新还旧”、“借低还高”、“借长补短”等思路偿还旧债,创新融资模式,落实外债重组。久事也成为国内最早采用“借新还旧”方法的投融资公司。

在资金滚动增值管理方面,开展资金融通业务,通过换汇、外汇期货、外币利率掉期与互换、计划外出口创汇等手段丰富资金财务平衡渠道。在资金用途管理方面,通过与项目建设处签订首开先例的投资包干协议,调动建设方积极性,最终大幅节约了投资总额。

“资产经营、多渠道、增值服务、政府企业各负担一部分、资本运作中间转让一部分;管控、风险意识超前且稳健;阶段性持股、资产要在流动中增值。” 张桂娟向记者介绍久事的资金管理策略。

随着资产规模不断加大,久事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结构,长期投资贯彻“有进有退”的方针,努力实现“资金—资产—资金”的良性滚动。通过明晰产权、股权转让、债转股、股权置换等方式逐步优化资产质量,提高投资回报率。

其中一个大胆尝试就是南浦大桥经营权的转让。

当时,久事公司与其他公司一起将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和打浦路隧道45%的专营权作价三亿美元转让给香港中信泰富集团,筹措的资金用于建造徐浦大桥。而徐浦大桥尚未建造时,其经营权已转让了45%,久事又用这换来的一亿美元投资扶持上海金融业发展。到了2002年,资金面相对宽裕后,大桥的经营权又被重新买回来。这种资产证券化的投融资创新方式,对于“九四专项”的资金平衡与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浦大桥、徐浦大桥的经营权卖给中信泰富,之后投资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国泰证券、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等金融企业。同时参与投资了张江、外高桥的前期开发,之后又卖出张江高科的股份,投资地铁六号线。”张桂娟解释了久事一系列资本操作。

从当年以66.67%控股申通地铁,加速推进上海地铁建设;投资100亿建立全国首条磁悬浮线试点线路;建设上海国际赛车场;到如今投资建设机场联络线、嘉闵线等市域铁路,建设徐家汇体育公园、浦东专业足球场,运营上海最大的地面公交企业和出租车企业,承办十余项国际顶尖赛事,管理外滩十多幢历史保护建筑……

今天,不仅在上海重大项目的建设中不乏久事的身影,久事的业务范围更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张桂娟自豪地说:“当年久事是100%负债,现在久事资产4600多亿,负债率39%。没有一笔坏账、还款没有发生过延期。”

资料二:固定回报大限将至 中信泰富、上实急寻生计

“这两周来,我们天天在紧张地谈判。”2002年12月4日,上海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办公室主任朱光华说。

  一个月前,国务院就“清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向各地方政府发出的“最后通牒”(国办发【2003】43号文),已在市场上掀起轩然大波。

  此次可能受到冲击的大多是香港上市的红筹公司,包括中信泰富(0267)、北京控股(0392)、上实控股(0363)、天津发展(0882)、招商局国际(0144)及新世界基建(0301)等,其中又以中信泰富、上实控股两家公司受累最甚——它们的合作方均为上海城投。

  15%固定回报率

  1994年初,由作为上海城建资金筹措主体的上海城投出面,将上海延安东路隧道50%的股权转让给了中信泰富。当年年底,又将黄浦江上的南浦、杨浦两座大桥和打浦路隧道20年的专营权作价24亿,转让给中信泰富,此举为后来投资达22.26亿的徐浦大桥一举解决了建设资金。接下去,上海城投把徐浦大桥、沪嘉高速公路这两个项目20年的专营权也转到了中信泰富名下。

  按照同一模式,上海城投又先后把上海延安高架和内环线高架、南北高架的专营权,作价56亿,转让给了上海的海外融资窗口公司上海实业集团(上实控股的母公司)。

  上海市建委的一位官员说,这些项目在实际中往往是按固定回报形式操作的。当时上海与外资方面曾“约法三章”:

  一是外方不得辞退现有的桥隧工作人员;二是路桥的票价不能涨;三是达不到一定的回报率,政府承诺以其他方式补足固定的回报率,一般是“在二十年投资期内,给外资公司提供以美元为计算单位的固定投资回报”,上海当年一批项目的固定回报率基本都控制在15%左右。

  “考虑到当时国有银行存款利率高达12%以上,应该讲,那时上海承诺14%~15%的固定回报率是合理的。”该建委官员说。

  但不合理的一面很快显现出来。之后几年,中国的宏观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银行开始向商业银行过渡,贷款逐步放开,存款利率连续下调。这时原来的固定回报方式就值得重新斟酌了。

  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计划财务处的胡卫明处长认为,固定回报模式“不合理”的内涵远不止于此。胡卫明说:“当时主要是以出让经营权为名,搞固定回报,即以投资为名,行融资之实。也就是说,那些外资与政府组成的合资公司根本就不进行实体运作。因为外资有固定的回报,它根本就不用关心项目的营运状况,你不通车都和它没关系。像道路收费、运营、养护这些事情都是由政府一头负责的,外方只管收钱,这显然不公平。”

  正因如此,早在中央提出对各地固定回报项目整改之前,上海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前几年就开始积极地对部分固定回报项目进行调整,比如宁沪高速和逸仙路高架项目就提前清理了。

  据上海城投的朱光华介绍,1998年上海城投曾与中信泰富就延安东路隧道项目的回报问题进行调整,“谈判进行得很艰苦,谈了有两三年,结果主要是针对财务模式作出了一定调整,比如回报周期等。”

  朱光华承认,谈判使双方的利益分配有了一个更合理的结构,但“终究不是一个彻底的东西”。

  固定回报的“后遗症”

  固定回报的后遗症,自上海浦江路桥费取消一事开始,便逐步显露。

  2001年5月1日,上海值浦东十周年庆典之际,取消了征收了数年之久的15元过江路桥费。事实证明这一举措极大促进了浦东繁荣,但同时却使上海对浦江上多个路桥项目的固定赔付资金骤然紧张起来。

  上海相关部门统计,取消路桥费之前,浦江上的三桥两隧每年能为财政带来8亿以上的收益,这是当时支付外方固定回报的主要资金来源。

  当时上海政府的应急之策有三:由于路桥费取消的直接目的在于推动浦东发展,首先由浦东新区政府每年拿出2亿财政资金作为补贴,市财政也补贴一部分;第二,上海当年增加了一项“变通的收费机制”,即调高了全市汽车养路费中的“贷款道路建设通行费”指标。按小车标准,原来这项收费为每车每月35元,2000年调整到了150元/月;第三,上述两项的补偿有一定上限,超出部分由投资主体——上海城投——补足。

  上海政府的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治愈”固定回报项目上的后遗症,国家在外汇管理问题上的强硬态度曾一度让“病情”加重。

  2001年4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汇收支管理的通知》,对各地固定回报项目的外汇使用作出了严格限制。很多地方因为无法继续获得外汇,无法继续支付固定回报率,而不得不将项目停了下来。

  上海建委的官员说,上海当时经过多种渠道的努力,才凭借强大的财政实力和良好的城市信用向中央讨到了一定的“特许政策”———国务院要求上海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请购汇,以支付还未及清理的固定回报项目。

  尽管涉险过关,但此后上海开始积极地处理遗留项目。

  据上海建委统计,上海主要的固定回报项目前后有11项。去年,上海已将宁沪高速和逸仙路高架两个项目彻底清理。尚余中信泰富的六项、上实控股的两项,和一个水厂项目。

  迂回的解决之道

  但没有人可以对中信泰富、上实控股这样的谈判对手等闲视之,况且这些项目是两家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

  根据中信泰富的公开资料,其在上海的遗留项目为:1.延安东路隧道2.杨浦大桥3.南浦大桥4.打浦路隧道5.徐浦大桥6.沪嘉高速公路。

  其中延安路隧道项目,中信泰富经营权为20年,占股50%,与上海城投合资的项目公司叫“中信隧道”;其余所有项目都归属于合资公司“浦江隧桥”,经营权20年,中信泰富占股45%。

  目前,中信泰富在这6个基建项目中,仍未收回的投资本金达到62.4亿人民币,而此前这三桥两隧占到中信泰富利润的18%左右。以致穆迪已在近日将中信泰富列入“负面观察名单”。

  上实控股在沪基建项目为:1.延安东路高架2.内环线高架和南北高架。前者的壳公司为“上海延安路高架道路发展有限公司”,中信占股50.2%;后者属“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信占股35%。

  上实控股的公司资料显示,它的两个高架项目成本为56亿港元,2001和2002年提供之纯利分别为7.18亿港元和7.31亿港元,占集团纯利的55.7%和65.4%。知名投行所罗门美邦指出,有关消息将对上实盈利前景带来不明朗,并可能令其资产净值缩水。

  在这样的利益格局下,各方都已是箭在弦上。目前谈判双方正就国务院提出的“改”、“购”、“转”、“撤”四大整改原则,展开艰苦的谈判。

  直接参与谈判的上海城投方面出言谨慎,朱光华说:“我们的原则是中央的要求坚决要遵照,对过去的承诺要认账,具体处理时要实事求是。”

  有参加谈判的人员透露,中信泰富副总经理李松兴曾于11月26日亲赴上海与有关负责人会面。事后,其总经理范鸿龄向媒体表示,从会上获取的讯息是上海政府重视外商投资,以维持国际城市形象,他认为中信泰富最终不会蒙受投资本金的损失。

  “上海的这些项目都是运转良好的公共基础设施,所以‘撤’是肯定不可能的。”上海建委的官员分析道,“剩下就是只有三种方式。要么是转成中外合资的经营性项目,外方可以在完税后,获取应得的利润。要么就是转成资本性的,变成政府债务。再不就是由城投回购。”

  有研究人员指出,由于国家对外汇管理的加强,转成外债形式的可能性恐怕不大,最大的可能是“转”和“购”。由于浦江上的路桥费已取消,中信泰富的三桥两隧和上实控股的内环线都将难以直接转成经营性项目。而且从历史上看,已处理的宁沪高速和逸仙路高架都是以政府回购方式解决的。

  “具有收费渠道的中信沪嘉高速和上实延安高架相对要灵活些,可转可购。”这位研究人员说。

  高盛证券日前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假设中信泰富以成本价将项目回售给城投,其套回现金的回报则会由以往固定的15%降至2%~3%,令其2003年度每股盈利预测下降17%。

  “所以,外资方面也不会甘于仅仅收回资本金。上海刚刚申博成功,又要搞浦江开发,他们完全有可能提出要求,将原来的不可经营的项目置换成将来的可经营性项目。”来自政府部门的官员透露,事实上,上海方面已经拿出了不少优质的水厂、污水处理等可经营项目供外方选择。

  对于此类信息,上海城投和上海建委方面都不置可否,他们只是强调:只要是没有正式解决之前,就会有很多变数。因为最终的方案还必须国务院认可。

  “新一桥三隧”模式

  有专家指出,上海固定回报谈判的逻辑症结在于,当市政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已经开始接轨市场,对这些投资的回报方式,即对这些市政项目的运营势必也要求市场化。

  “市场化就意味着投资者要承担经营的风险,固定回报显然不是市场化的方式。当然,如果经营得好,收益会比原来更高。”上海市政局的胡卫明处长说,“今后的模式应该是,融资、建筑、运行、养护、大修……这些政府统统不管了,政府回归本位,只行使一个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能。”

  2000年,上海首次对一些重大市政项目实行社会公开招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新一桥三隧”的招商工作。

  这项工作尘埃落定:由六家企业自由组成的“卢浦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卢浦大桥的业主,大连路隧道的控股权被上市公司隧道股份(600820)夺得,外环线隧道和复兴路隧道则被一家民营企业爱建信托揽得。

  胡卫明指出,当完成了政府融资向社会融资的转变,与之前的空壳项目公司就完全不同,“这都是些实实在在的运行主体,对项目关切度高。”

  由于浦江桥隧不可收费,政府为吸引这些民间投资者的入场,每年将返回给他们投资总额的9.8%左右。“但这完全不同与固定回报,只是笔固定补贴,或者说过桥费由政府统一买单了。”胡卫明解释说,“对这些没有收费机制的项目,政府只保障一个基本的平衡。对那些有收费机制的项目,政府就完全放开了。”

  这种模式,似乎正合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倪鹏飞博士的期许:“我理解的经营城市是,政府首先要退出那些竞争性领域,能交给市场运作的尽可能交给市场运作,即使有些要保留经营的,也应采取市场化手段。实在不能市场化的要民主化。”

资料三:出让60亿大单 中兴泰富出局上海“三桥两隧”

当年15%的投资回报率,存银行也拿得到,中兴泰富进来了;如今投资回报高过银行利息5--6倍,中兴泰富却离开了,如此举动,想必自有原因

  6月中旬,关于中信泰富宣布与上海基建项目的中方伙伴达成协议,把上海保证回报项目权益售予上海市政府的消息传出,自此,上海市清理外商固定回报项目谈判终于告一段落。作为上海基建投资领头羊的中信泰富的正式出局,也标志着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将面临新的抉择。

  60亿大单如数出让

  此次中信泰富出让其在上海的基建项目权益的总成交价为61.6亿港元,获利3.2亿元。所出让的资产包括延安东路隧道五成权益、打浦路隧道四成五权益、南浦大桥四成五权益、杨浦大桥四成五权益、沪嘉高速公路四成五权益,以及徐浦大桥四成五权益。出售代价将在交易完成后,以电汇方式汇款给中信泰富。

  参与这次交易的中方企业分别为:延安东路隧道由晶立(中信全资子公司)以2.96亿港元(原价2.82亿港元)卖给上海市黄浦江隧道建设公司;打浦路隧道、南浦大桥、杨浦大桥由仰荣(中信全资子公司)以28.15亿港元(原价26.77亿港元)卖给上海建事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控股的壳公司);徐浦大桥由Express Link(中信全资子公司)以20.8亿港元(原价19.78亿港元)卖给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和上海久事公司;沪嘉高速公路由Rich Creation(中信全资子公司)以9.69亿港元(原价9.20亿港元)卖给上海公路建设总公司。

  中信泰富表示,全部项目投资为58.58亿元,现出售共作价61.6亿元。上述项目在2003年度的收入应为8.2亿元,而之前的保证回报已于去年12月31日前缴付中信泰富,这些项目的保证回报条款已于去年12月31日终止。

  较早时曾有消息指出,上海市将以其他项目代替保证回报项目,其后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表示,会以取回资金方式解决,不会以项目代替。范鸿龄曾说,中信泰富不会因此举有任何亏蚀,即使只取回保证项目的本金,也有7.51亿美元(近港币60亿元)。

 《通知》叫停固定回报

  据香港证券人士分析,截至2002年底,中信泰富的"三桥两隧"项目的收入占其总利润的18%至19%。现在这块"收入大户"资产却被卖掉,直接原因是去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份被称为43号文件的《通知》认为,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当前内地资金相对充裕、融资成本较低、吸引外资总体形势良好的有利条件下,各级地方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现有固定回报项目。简言之就是基建投资不允许政府承诺固定回报,也不允许政府为基建投资作担保。

  同时,该《通知》还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根据项目情况,分别采取"改"、"购"、"转"、"撤"等方式进行处理。中信泰富这次举动实为《通知》中"购"的处理方式,即各方协商一致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由中方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外方全部股权,终止执行有关合同及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关企业改按内资企业管理。

  一美资投资公司研究人员则认为,中信泰富这次出让主要起到了一个表率作用,表示对《通知》的支持和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据悉,《通知》的出台对很多城市的招商引资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上海作为在城市基建领域引入外商固定回报项目较多的城市,所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甚至将会改变上海此前较长一段时期内普遍采用的基建投融资模式。

  压力渐增清理提前

  其实,早在国办通知下发之前,上海就已经意识到在现有经济环境下,早前的一些固定回报项目出现了不合理之处,并于前几年就开始积极清理这批项目,如沪宁高速及逸仙路高架项目就已于《通知》下发前提前清理,而与中信泰富就延安东路隧道项目的回报问题的谈判也早在1998年就进行,并作出了一定的调整。

  上海市政府对于固定回报项目感到压力始于取消浦江路桥费之后。此前,浦江三桥两隧每年能为财政带来8亿元以上的收入,这构成了当时上海市支付外方固定回报资金的主要来源。之后,这笔钱主要通过三条渠道向外商支付:一是由取消路桥费收益最大的浦东新区政府每年支出2亿元区财政作为补贴;二是上海当年调高了全市汽车养路费指标;其余部分则由投资主体----上海城投公司来补足。

  作为中信泰富主要合作伙伴的城投公司,多年以来一直扮演着上海市"小财政"的角色。据该公司黄伟国经理介绍,按照1994年的《上海市延安东路隧道专营管理办法》,双方约定"港方投资者在专营期内从隧道发展公司取得15%的投资回报率。当港方投资者所得利润达不到规定的投资回报率时,先由沪方投资者将所得利润以计息挂帐于隧道发展公司的形式给予补偿;仍达不到时,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计息挂帐形式负责补偿。"

  黄经理告诉记者:"当时中信泰富每年所获得15%的回报率并不算高,30年的定期存款年利率也在15%左右。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2000年5月1日,上海市决定对黄浦江的杨浦大桥、南浦大桥及过江隧道车辆免收过江费之后,迫于收入压力,有关方面将中信泰富的收益率降至8%--9%。为此,中信泰富一直在同有关方面交涉。"

  安邦分析师也很关心此事,一直在进行追踪研究。他们注意到,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曾经强调,自1991年中信泰富在上海首次投资以来,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范鸿龄说,上海是国际性大城市,上海市政府非常重视合约的履行,相信双方能够妥善解决此项事宜。他表示,公司在上海的投资不会亏损。

  据上海城投的黄经理透露,中信泰福拿到这笔61.6亿港元后,不可能闲置在那儿,肯定要寻找新的基建投资项目。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也曾估计:"虽然受到取消回报保证影响,但公司将增加其他基建项目投资。"荣智健在6月3日上海之行中,同上海市市委书记陈良宇见面时曾表示,希望能继续同上海市政府合作,继续投资上海的一些好的基建项目。从这当中可以传递出一个信息,上海的基建投资项目仍旧具有吸引力。上海城投的黄经理也表示,有好的项目也希望能同中新泰富再次合作,毕竟以前有过合作,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探索全新投融资模式

  一美资投资公司的研究员则认为,虽然不允许政府担保固定投资回报,但仍然可以有其他方式取得投资收益,如股权回购约定,即外资方投资了该基建项目后,可以约定每年中方购回外资在基建项目中的部分股权,同时也给予外方部分收益。期限届满时,外资方就可以收回本金和收益。

  爱建信托一位研究员则从上海过江隧道和大桥的投资收益构成来分析上海基建项目的预期回报:"投资方的收益也可以从政府的固定补贴中得到。例如,在上海过江费取消的同时,又对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进行了调整,以通行费补偿过江费。如5人座的轿车,通行费上涨幅度为428%;10人座的客车,上涨幅度214%;货车类上涨幅度为192%。上海市政府再通过政府支付转移,将多缴的费用转移给隧道、大桥的投资方。"

  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金融系金融专业教授、上海市政协委员吴光伟,最近带领"发展资本市场"项目小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查研究,对传统的BOT融资模式进行了一些反思,提出"用BOT方式引进外资成本过高的对策建议"。项目组认为,当年由于我国外资匮乏,加上大量采用BOT方式的1994年人民币利率高达21.8%,1995、1996年也高达15%和10.98%以上,所以签约时由政府担保,答应给予外方12%至15%的年固定回报率,或让外方管理设施15至20年,实施收费来保证回报率。这种固定回报的方式对外商来说既无市场风险,也无财务风险,实际上享受着无风险、高回报的"超国民待遇"。而这些年人民币利率连续多次下调,采用BOT方式建设的企业压力很大,普遍处于亏损边缘或亏损境地。

  吴光伟具体分析了1994年至1996年上海采用BOT引进外资的主要项目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和打浦桥隧道以及延安路高架西段、东段,沪嘉高速公路,徐浦大桥,沪宁高速公路上海段等。吴教授说,在上述项目中,我方均许诺给对方年固定回报率12.5%至15%。由于人民币利率目前已下降到1.58%,税年收益率仅为1.26%,中国企业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仅为6%,净利润在3%以下,所以这样的固定回报率实在显得不合理。

  同时,项目组还为此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如继续采用BOT方式融资,建议尽量采用与人民币利率挂钩的浮动回报率,而不要用固定回报率,但可以保证一个基数,如4%;争取通过谈判,让外资的固定回报转为股权,当回报取决于经营的好坏,并且不保底、不封顶时,完全可以调动外资在经营和技术管理上的积极性;有些项目经测算,可以采用一次性还款方式解决问题。即从合同签约期至今,以固定回报率计算,进行清理,所需美元可向外国银团,或通过离岸金融市场筹借。目前美元利率正处于历史低谷,年利率仅0.85%。这样借低还高,一次性了断,对企业有利;新的BOT方案,特别是在中西部实施的BOT方案,应更多地引入内地非公经济资本,这样可以避免与外商谈判中的各种风险。一味吸引外资,不用内资,会产生"重洋轻民"效应,也会使民营资本丧失投资良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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