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系列报告3:发改委PPP新文件分工明确,7大类基础设施领域项目推进有望加速


来自:泽鼎投资     发表于:2016-09-02 10:40:00     浏览:464次

事件:2016年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通知》从抓好项目准备、加强项目联审、扎实做好项目决策、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促进项目规范实施、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优化信用环境等9个方面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发改委财政部两部门PPP权责划分得以明确。《通知》虽未直接指出国务院对于发改委和财政部在PPP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分工,但提到“根据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部门职责分工”就进一步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相关工作提出要求。而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两个领域推广PPP模式。因此可以合理推断,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未来将由发改委牵头负责,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推进工作或将由财政部牵头负责。至此,发改委与财政部两部门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得以明确,分领域牵头负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明确传统基础设施七大领域,基础设施PPP项目推进有望加速。《通知》明确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共7大类。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往往投资规模大、项目难度高、建设周期长,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地方经济发展。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建立有一套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机制,能够保证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发展改革系统与各有关部门关系密切,工作机制顺畅,特别是在7个基础设施领域,推进项目实施各环节经验丰富。《通知》的印发有助于推动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开展,打破基础设施领域准入限制,基础设施PPP项目推进有望加速。


加大对民间投资的吸引。 PPP模式推广至今,国企、央企仍是社会资本的主要参与者,但推广PPP项目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撬动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民营资本,推动社会投资。《通知》指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此外,PPP项目吸引力低也是民企参与率低的一个原因,《通知》指出“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股权少分红、不分红等多种方式”、通过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提供广告、土地等资源配置”等多种措施,增强项目的吸引力。




*文章来源:转载自 申万宏源研究【刘晓宁、董宜安、李杨、李峙屹、王璐、高蕾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新NEWPPP平台小编欢迎大家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政策解读】绿色金融新政落地,四大领域PPP项目或将受益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