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汇总(11.28-12.04)


来自:360金融PPP研究中心     发表于:2016-12-05 19:26:52     浏览:5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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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有关PPP模式发展的政策依旧紧锣密鼓的发布。上周财政部连发三文,对PPP模式下的政府采购、地方债务及采购评审专家作出框定,同时指出目前应致力于改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经过11月底的三项调整,PPP财务问题的立法更为规范化,对先前内容交叉的多项意见下了统一性的定论,整体来看PPP领域已经进入了一个财务上的规范化调整的阶段。
1、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11月30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申请专家的条件及流程,专家应出席及回避的场合,专家的抽取与使用,以及进行工作的流程、保密条款、汇报流程。并且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作出框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11月30日,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意见》中共提出三点要求,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要求加速升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消费,稳定发展汽车、绿色消费,畅通消费网络和服务标准。

3、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标准委办公室联合开展2016年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一、高度重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二:明确划定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绩效导向、客观量化”的原则制定,包括客观指标、主观指标、自选指标三部分;三:表明2016年评价组织方式。

4、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中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的管理做了全面框定。《办法》共分七章,包括总则、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预算编制和批复、预算执行和决算、非债券形式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

5、财政部发文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有关条例的推出,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故《意见》要求: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二、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四、工作要求。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明确:PPP活动引发的纠纷,要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要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的,要依法判令补偿财产损失。”

  《意见》提出一、坚持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二、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其中重点提及对因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引发的纠纷,要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要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对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的,要依法判令补偿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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