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萍PPP财税大观】谈谈PPP项目的资本金


来自:山西省PPP项目研究中心     发表于:2017-08-17 16:17:46     浏览:402次

【燕萍PPP财税大观】谈谈PPP项目的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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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PP项目的资本金,国家发改委在发改投资【2014】2724号中明确指出:PPP模式主要是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和支出责任,而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项目。此类项目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期限长、前期需要论证的事务工作多。其中,项目的投资规模中,股东的投资比例是根据国定资产或大型投资的资本金比例确定的。关于项目的资本金的比例和额度,国家根据经济的发展,逐步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过程。       

一、1996年的规定

国务院1996823日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中规定:交通运输、煤炭项目,资本金比例为35% 及以上;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 及以上;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 及以上。

二、2009年的规定

国务院200952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如下:

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三、2015年的规定

国务院20159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具体如下:

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25%调整为20%,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机场项目由30%调整为25%,铁路、公路项目由25%调整为20%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维持20%不变,其他项目由30%调整为25%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其他工业项目:玉米深加工项目由30%调整为20%,化肥(钾肥除外)项目维持25%不变。

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

因此,PPP项目应当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规定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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