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金融PPP政策汇总(01.07-01.13)


来自:360金融PPP研究中心     发表于:2019-01-18 10:08:57     浏览:2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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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本年度的政策导向。1月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并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同时,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科技创新和扶贫模式创新的政策方向。在金融方面,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相关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也于上周正式发布。

一、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同时会议指出,要围绕优结构、稳内需,更有效发挥财政货币政策作用。落实好日前宣布的全面降准措施,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不搞“大水漫灌”,适时预调微调,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保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扩大就业和消费。同时,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会议决定,一是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二是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专项债募集资金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三是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四是规范专项债管理,落实偿还责任,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


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着力推进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内,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推广“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等举措,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是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推广“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等举措,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各类金融工具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活动。

四是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推广“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动改革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等举措,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政策环境。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

《意见》明确,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推动东西部地区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要大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要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规模化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要大力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做好规划设计,加强宣传推介。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利益机制,提高贫困人口在农产品销售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中的参与度。要加大政策激励,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要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 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重要改革举措要求、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回归县域法人机构本源、专注支农支小信贷主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

《意见》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不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切实做好融资成本管理,巩固好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为了确保上述监管政策要求能够在农村商业银行体系有效落地,《意见》专门制定了监测和考核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定位和金融服务能力的一套指标体系,主要包含了经营定位、金融供给、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机制等4大类15项指标,对科学合理监测、考核和评价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支小金融服务情况将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


五、《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于近日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

《行动计划》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

在配套措施方面,将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为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经验,结合资源、消纳和新技术应用等条件,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在资源条件优良和市场消纳条件保障度高的地区,引导建设一批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低价上网试点项目。

在项目投资环境方面,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土地利用及土地相关收费方面应当予以支持,优先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协调落实项目建设和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同时,电网企业应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按照可再生能源监测评价体系要求监测项目弃风、弃光状况。

根据《通知》,对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在其项目经营期内有关支持政策保持不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研究总结各地区的试点经验,根据风电、光伏发电的发展状况适时调整2020年后的平价上网政策。


七、水利部发布《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进展情况通报》

1月11日,水利部发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的函》(办建管函〔2018〕676号)要求,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迅速对排查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1376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整治。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地方进一步鉴别20处非固体废物或者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余1355处已完成清理整治,湖北省襄阳市汉江樊城区段1处固体废物正在清理整治。


八、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示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2018年5月至9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经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文化和旅游部已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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