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使PPP成为基本国策的最强音---评中共中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来自:ppp资讯汇     发表于:2016-07-21 23:30:00     浏览:595次

笔者刚看完财政部PPP财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为之头晕眼花之际,今晚(7月18日), “中发2016第十八号文”的出台猝不及防,“中发”,从我在中国水网开始写专栏到现在两年(本身是政府启动全面改革出台文件最密集的两年),这也是第一次见,文件开篇的中共中央的高度,竟然让我想起了邓小平时代。

通篇读完,这哪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这其中一半简直就是深化PPP改革的意见!!

这是迄今“PPP”出现在国家文件中等级最高的一次了。

1、由此,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基本国策定位,彻底一锤落音。企业为主,政府主导的原则,继承发挥并描述程度重于“市场配置资源”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当然,全文都写的是社会资本---央企、异地国企和民企都在其内,在各项制度逐步完善的进程中,程序公平必然可以期待,实力不逮就是各由天命了。我们的PPP如何在道路自信中符合国情,是PPP研究者必须深度思考的一个环节。

2、大家可以期待的是,为PPP所配套的财政和金融措施将一波狠似一波:现在的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银行的专项资金,近期可以用于PPP股权的1.2%的贷款仅仅是个开头,财政转移支付直接作用于PPP也将是近期就可以落地的事。要将更多的储蓄作用于PPP? 商业银行会为此被鞭子抽的,基于财政部督导符合流程项目的地方政府PPP项下的支付保障,PPP项目融资将在几个月后成为不但是政策性银行,而且是商业银行的标准服务;当然这一点要全面启动,我们需要等待银监会的落实文件。但是,在第十一条政银企社四方合作机制的强调,已经为此做了积极的批注,而十二条还可以看到,险资加入也是已在路上。

4、末尾终于看到公共服务的配套改革,可惜写得寥寥。而价格的全成本改革作为老生常谈估计也是一时半会落不了地。这种现象,是与近年来各种部委文件所表现的情况相一致的,也体现了这事从被重视程度到相关理论研究都没到位。这些拥有和经营着城市百万亿资产之大半壁江山的,服务于至少五亿城市人口的传统公共服务专业性国企(E20称之为B方阵)的去向,不是本文件中一个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或者混合所有制就可以涵盖的。当然公共服务本就不仅是个投融资的事,也许是我太强求?也许,我们还需要一个“中发”XX号关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的时候,这件事才能落地。可惜,谁会发起这件事呢?

其他关于简政放权的亮点还是很有一些的,比如企业投资审批采用负面清单制,而且除了用地和环保限制以外,大大减少审批环节,试点企业投资承诺制,行业协会不得变相审批,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政府资金不再投向经营性项目,这些都不是小事。笔者并不擅长这些方面,留待他人来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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