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金融PPP政策汇总(12.17-12.23)


来自:360金融PPP研究中心     发表于:2018-12-25 22:33:31     浏览:3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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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8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9年经济工作。各部委的政策依然将“三农”问题作为重点突破口,财政部印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交通运输部就《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水利部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农村土地改革方面,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部共同发布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优化整合、功能提升,布局建设30个左右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现代化运作水平较高、互联衔接紧密的国家物流枢纽;到2025年,布局建设150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枢纽间的分工协作和对接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物流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基本形成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化物流运行体系。此外,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argeted 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8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部署2019年经济工作。李克强在讲话中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特别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看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既有短期的也有长期的,既有周期性的也有结构性的。要增强忧患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并指出,今年三大攻坚战初战告捷,明年要针对突出问题,打好重点战役。明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是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六是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七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布


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与交通部共同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规划指出,物流枢纽是集中实现货物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多种功能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是辐射区域更广、集聚效应更强、服务功能更优、运行效率更高的综合性物流枢纽,在全国物流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的作用。

《规划》提出,推动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改扩建。鼓励通过统筹规划迁建等方式整合铁路专用线、专业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及通关、保税等配套设施,推动物流枢纽资源空间集中。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加强国家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与城市功能提升的衔接,确保枢纽用地规模、土地性质和空间位置长期稳定。

《规划》还提出,引导冷链物流设施向国家物流枢纽集聚,促进冷链物流规模化发展。鼓励国家物流枢纽高起点建设冷链物流设施,重点发展流通型冷库、立体库等,提高冷链设施供给质量。鼓励企业依托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新模式。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发布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针对贫困人口提出,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等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货币化补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同时,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应由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缴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安置住房的,按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应予免征的安置住房用地相关的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相关的印花税;对项目实施主体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回购保障性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印花税。


四、《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稳妥开展土地(指农户家庭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促进乡村振兴,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表示,需准确把握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原则:一是落实“三权分置”,严守政策底线;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循序渐进发展;四是强化风险管控,维护农民利益。

五、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通过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农村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2019年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2022年年底前,农村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农村河长湖长体系;以保洁清洁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科学编制农村河湖“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全面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落实农村河湖巡河护河人员。


六、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交通运输起草了《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共分总则、建设、养护、管理、运营、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五十四条。总则一章,主要是明确主体责任、职责分工,确定农村公路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构建资金保障体系;建设一章,主要是明确农村公路规划原则、编制要求和计划管理,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养护一章,主要是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养护职责,建立养护制度;管理一章,主要是依法实行“路长制”,明确农村公路执法主体,解决村道管理空白;运营一章,主要是明确农村客运属于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公益属性,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扶持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物流发展,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开通农村客运并连续运营;法律责任一章,主要是构建农村公路责任追究体系。此外,还对村道范围、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明确土地政策、构建治理体系等做出了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定向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放贷款

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argeted 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资金可使用三年,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

同时,根据中小金融机构使用再贷款和再贴现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赴新疆调研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和消费扶贫工作

12月7日至8日,发改委地区司负责同志带队赴新疆和田地区,就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和消费扶贫等工作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与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南疆四地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同志一起,考察了和田地区策勒县、洛浦县、和田县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以工代赈项目,实地了解安置区建设、后续产业发展、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贫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并组织召开南疆四地州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工作现场观摩交流座谈会,听取新疆自治区和南疆四地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有关进展情况介绍,交流实地调研观摩感受,共同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听取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为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助推南疆特色农产品销售,调研组还在和田地区召开了推进南疆四地州消费扶贫对接会,组织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邮乐网、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参观调研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资源和电商基地,与南疆四地州相关部门、地方电商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共同剖析制约南疆特色农产品销售的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卖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会后,邮乐网与和田地区行署签订《合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框架协议》,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等企业也就相关合作意向,与南疆四地州进行了精准对接。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赴浙江省开展专题调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委党组有关要求,12月2-5日,发改委法规司副司长杜尊亚同志带队赴浙江省开展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先后召开了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处室、嘉兴市政府有关部门,杭州市民营企业代表、嘉兴市民营企业代表,以及浙江省有关行业协会等6场座谈会,围绕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为民营企业构建良好营商环境等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十、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召开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交流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部署,推动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日就业司赴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召开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座谈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宏观经济研究院以及相关试点地方参加。会前实地调研了平利县白果新社区工厂、药妇沟创业小镇、鑫盛制衣有限公司、长安硒茶小镇、龙头农耕风情小镇等,深入了解促进小微创业者增收的政策举措落实情况。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平利县在发展社区工厂、畅通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小微创业者增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就业和收入分配司负责同志肯定了平利县开展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试点的经验做法和良好实效,强调了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了积极探索、注重创新、力求突破的要求。各相关试点地方通过讨论发言,广泛交流,取长补短,拓宽了试点工作思路。

下一步,就业司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转化为政策举措,努力确保试出成效,探索形成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十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召开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部署,发改委投资司于12月13-14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了部分省市民间投资工作座谈会。黑龙江、广西、大连等19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同志主持。

会上,福建、江苏、陕西、青海等地介绍了今年以来民间投资运行状况,以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部署工作情况。广东、浙江、上海、深圳等地交流了出台鼓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文件、提出多项助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措施等情况。受国办通报表扬的浙江省台州市,介绍了当地深化改革试点、助推民间投资的具体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今年民间投资保持了良好增长态势,始终高于整体投资增速。今后一段时期,民间投资发展存在诸多有利因素: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极大鼓舞和增强了各方面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信心;二是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补短板、稳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四是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不利因素,制造业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较慢;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较突出,相关政策亟待落实;投资整体增速处于低位,部分在建项目资金筹集困难等。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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