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地方篇一:上海、江苏)​


来自:建纬律师     发表于:2019-10-22 17:01:39     浏览:749次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网站的数据显示, 5月各地环比净增项目数前五位是河南16个、广东15个、江苏12个、新疆6个、四川6个;5月环比净增投资额前五位是河南367亿元、江苏242亿元、河北206亿元、四川183亿元、广东140亿元。

(数据来源:财政部PPP中心网站)

2019年,各地除了延续2018年的PPP规范清库工作以外,我们也看到各地纷纷发布与PPP高质量发展的配套性文件,比如江苏先后发布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要求强化 PPP 项目信息披露质量“硬约束”,《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安徽发布《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方通过PPP模式参与智慧养老项目建设等等。

本报告对各地2019年的PPP政策进行梳理,根据PPP的发展成熟度和活跃度主要选择了以下地区的以下省市:

华东部分地区(一):上海、江苏   上海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着力规范PPP项目财政管理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青浦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PPP项目财政管理,开展三个项目两论评审,推动PPP项目健康规范实施。首先是有序推进PPP项目。紧密围绕区政府部署,审慎推进新项目实施,鼓励引导在垃圾处理及养老等领域推广PPP模式。鼓励有实力的民营资本参与,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其专业优势,补齐政府服务短板,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其次是有力监管PPP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财政承受能力管理,严守支出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测,统计所有已实施与拟实施项目,新开PPP项目运营补贴支出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以内。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均衡性分析,防止PPP项目泛化、过度集中等情况。最后是有度监管PPP项目。建立完全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突出PPP项目按效付费、激励相容的特点。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完善绩效设计,明确项目绩效考核依据、方式、指标等内容,切实通过绩效考核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同时合理规划指标权重,以公平公正为前提,创造良好政企合作环境。


   江苏  

(一)重要政策

A. 江苏发布《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意见》,要求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PPP项目(苏政办发[2018]109号)

2018年12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09号),提出在坚持“共享共荣、互利互惠”基础上,社会资本要重点投向美丽宜居乡村、乡村加工业、乡村旅游业、乡村生活服务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循环产业、科技装备业等8大产业。

在对社会资本的财政支持和金融扶持上,《意见》中也有多项创新举措。在财政支持政策上,《意见》明确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意见》鼓励乡村振兴PPP项目申报省级试点,符合条件的优先选入,对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社会资本方、绿色环保领域的乡村振兴类项目,奖补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而且奖补上浮政策可同时享受。在金融支持上,《意见》要求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具备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产品和差别化服务。同时,加大对社会资本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对为涉农信贷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担保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其担保业务的季均余额给予不高于0.5%的风险补偿。对于总部注册地在江苏的农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的,省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普惠金融补助。

工商资本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的积极性是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意见》,重点突出号召、引导、激励作用,尽可能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把握好方向。

B. 江苏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PPP专家库名单的公告》,将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

2019年1月2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PPP专家库名单的公告》,该专家库将利于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助推江苏省PPP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厅此前向全社会公开征集PPP专家,组建江苏省PPP专家库。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江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的公告》(苏财金〔2018〕53号),经过公开征集、集中评审等程序,最终遴选出128人入围首批专家库名单。入选专家都具有PPP相关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执业资格、律师资质,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3年至少参与过3个PPP项目的相关工作,能够按照PPP管理政策要求,在项目评估、方案制定、两评论证、招标采购、合同制订谈判等环节为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高质量服务。

PPP专家入库期限一般为2年,江苏省财政厅将依据《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8〕3号)对专家库进行动态管理。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对专家库的动态管理,督促全省各市县选好用好专家为当地PPP项目服务,充分借助专业“智库”力量,为江苏PPP高质量发展全过程保驾护航。


C. 江苏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19]21号),要求强化 PPP 项目信息披露质量“硬约束”。

2019年3月14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19]21号)。《意见》强调所有PPP项目应同步纳入省PPP项目库和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管理,并按规定动态更新项目信息,做到应录尽录。未入库项目不得冠以PPP项目名称,不得进入项目采购等后续程序,不得通过预算安排支出。在《意见》中列举了以下具体措施,以强化PPP信息公开质量。

1)对拟入库项目信息公开实行“前置审查”。各市县财政部门在项目申请入库时,应对照《江苏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规则》(苏财金[2018]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企函[2018]2号)和《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信息清单》的要求规范填报PPP项目信息至准备阶段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确保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文件资料数据真实、完整、及时、有效,与相关证明材料相一致且不违反《项目合规性管理负面清单》。市县在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后方可提交省财政厅进行信息复核。对未填、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省厅不予受理入库申请。

2)对已入库项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县财政部门应根据PPP项目实施所处不同阶段,对照《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项目信息清单》的要求,进行基本信息和各阶段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填报阶段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录入的信息和上传的文件资料数据真实、完整、及时、有效、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致且不违反《项目合规性管理负面清单》。对已进入采购和执行阶段的PPP项目,各市县财政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机构等单位及时录入和更新政府采购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设立、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绩效评价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对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持续跟踪,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更新管理工作。

当项目实施与入库时发生变化,各市县财政部门应规范履行项目变更手续,及时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增补、完善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已入库项目出现不符合PPP模式运作要求、不再采用PPP模式、项目停止实施等情况时,各市县财政部门应规范履行项目退库手续,经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在PPP综合信息平台办理项目退出。

3)建立PPP信息工作质量惩戒机制。省财政厅对全省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录入应公开PPP项目信息的地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提醒、约谈、通报和项目直接退库等方式予以惩戒:

4)强化PPP信息质量公开情况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本级政府实施的PPP项目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并由省财政厅在每年3月底前汇总上报至财政部。报告内容应包括即时和适时公开PPP项目信息的情况、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省财政厅对全省PPP项目信息质量情况可采取适时督导、监督检查、公开通报等方式进行监管,相关结果作为表扬激励、年度评优、PPP项目奖补资金以及PPP融资支持基金扶持等重要依据。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PPP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效率,各级财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参与,相关经费可由本级财政安排或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金[2018]16号)执行。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建立督查督办和相关奖惩机制,加强对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社会资本或PPP项目公司涉及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约束激励。


D. 江苏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试点的通知》(苏财金[2019]29号),确定了18个项目入库,总投资387.0875亿元。

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入库和试点的通知》(苏财金〔2019〕29号)。确定了南京牛首山金陵小镇项目等18个项目,总投资387.0875亿元作为江苏省2019年度第一批PPP入库项目。同时,在这批入库项目中遴选出9个项目,连同以前年度已入库未落地的1个共计10个项目,总投资347.32亿元作为2019年度第一批省级PPP试点项目。

本次入库项目主要分布在文化旅游、市政工程(污水、餐厨废弃物处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源、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使用者付费比例平均30%,充分体现了省财政厅支持市县重大项目、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PPP项目运营等鲜明特色。

E. 江苏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PPP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19]30号),2019年第一批PPP项目奖补资金740万元

2019年3月26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PPP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19]30号)。下达2019年第一批PPP项目奖补资金740万元,对南京牛首山金陵小镇等10个2019年第一批PPP试点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贴。

在十个获得补贴的项目里徐州市建国东路、泉润大道(老徐萧路)和五山公园综合管廊工程项目、 淮阴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两个总投资十亿元以下的项目获得了50万元补贴金额,其余八个总投资额十亿元以上的均获得80万元补贴。十个项目总投资额达347.32亿元,项目奖补资金总额为740万元。

F. 江苏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

2019年3月2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在落实国务院激励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营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引导各地奋勇争先创造高质量发展新业绩。对于PPP项目这类含金量较高的项目进行激励,让干得好的地方既能收获荣誉又能获得奖励。

《通知》第六项提到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列为省级试点的PPP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贴,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实施落地的,按社会资本方出资资本金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为2000万元。对民营企业作为主要社会资本方或绿色环保领域的项目,奖补标准上浮10%;对评为省级示范的PPP项目,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100万-500万元奖补。(省财政厅负责)


G.江苏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46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4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46号),加快推进江苏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明确到2025年,创建并建好国家级示范区,布局建设10家左右省级示范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意见》明确创新投入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示范区所在县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组建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创业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符合条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支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和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和培育示范区优质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在示范区转化落地。


H.江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

2019年5月2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意见》要求加强直接对PPP项目中的财政投资、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自身运动的监督,以达到财政分配、控制,维护财政分配秩序的目的。其次,江苏省财政厅着重强调PPP项目“全过程行为规范”,针对PPP项目参与主体从项目识别阶段贯穿至执行阶段,开启省库内PPP项目大清查,摸清所产生的政府隐性债务情况。最后是强化财政部门对PPP项目的监督处理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被监督单位整改结果及时进行督办催办、跟踪落实,并将整改结果和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对涉法涉诉或财政部门认定的重大事项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由财政部门PPP法律顾问对项目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认定结论。每年监督结束后,财政部门要形成专项监督报告报送本级党委、政府。


(二)重要会议和事件

江苏首个田园综合体PPP项目成功落地

2019年1月28日,作为全省首个田园综合体PPP项目和省级试点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九峰山田园综合体项目完成社会资本合作方采购,民营上市公司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成功落地。

项目的实施和运作有七个鲜明的亮点。一是得到了省、市、区三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省财政厅根据市区的申请,将本项目列为省级试点项目,通过省级PPP项目专家质询论证和评审复审机制,确保项目方案体现“可行、可融、可落地、可实施、防风险”的鲜明特点;二是具有鲜明的田园综合体特征,真正践行了农村生产、生态、生活的“三生共融”,一二三产业的“三产共建”,原住民、新住民、游客的“三民共创”;三是重落地、重运营、重可持续发展,对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运营能力、策划能力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联合体很好地契合了这一理念;四是创新调价机制,首创性的将项目融资利率与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一年期利率的变动挂钩,解决了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背离的问题;五是全流程、多层次绩效考核,对社会资本方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付费挂钩,真正实现按效付费、激励相容;六是体现了民营企业在PPP投资方面的主体作用,本项目始终坚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竞争,发挥民企企业在项目运营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最终中标社会资本联合体牵头人为民营上市公司;七是重视农民的参与和受益,未来将通过专业合作社等模式让农民实实在在地参与到相关子项目的运营,不仅使农民在就业、创业方面获益,更能通过农业科技化、产业化大幅提高农民的种植、养殖水平和收益。


题图来源 | 摄图网

精彩回顾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七:聚焦重点行业)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六: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发展)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五:热点话题-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四:PPP配套性政策-土地政策及建设工程政策)

【建纬观点】让农民受益,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对《土地管理法》修订的解读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三:PPP配套性政策之财政政策)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二:PPP相关法律法规)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整体态势)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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