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地方篇三:北京、天津)​


来自:建纬律师     发表于:2019-11-05 16:29:23     浏览:839次
华北部分地区:北京、天津  北   京 

北京:将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

1月21日,北京市财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2019年工作。局长吴素芳介绍,北京财政在过“紧日子”的总体思想下,今年还将加大财政支出强度,政府投资强度不减,以保障民生重点领域。此外,北京还将配合中央研究制定在京企业向雄安新区疏解的企业税收分享机制。

报告提到北京将发挥财政调控引导作用,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推进PPP模式发展,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拉动民间投资。完善支持创新和绿色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高精尖和中小企业的采购力度。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天   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4月30日,市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重点建设、重点前期和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19]308号)。《通知》指出,2019年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274项,总投资904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544.6亿元,其中:工业项目49项,总投资1976.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331.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113项,总投资4730.2亿元,年度投资计划640.5亿元;农林水利项目23项,总投资309.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28.9亿元;社会民生保障项目44项,总投资1104.6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69.7亿元;现代服务业41项,总投资868.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53.6亿元;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建设项目4项,总投资59.1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0.5亿元。

2019年拟安排重点前期项目138项,总投资2598亿元。其中:工业项目35项,总投资242.7亿元;基础设施项目36项,总投资1491.1亿元;农林水利项目16项,总投资93.8亿元;社会事业项目29项,总投资410.7亿元;现代服务业22项,总投资359.8亿元。

2019年拟安排重点储备项目96项,总投资3463.3亿元。其中:工业项目21项,总投资516.6亿元;基础设施项目43项,总投资2479.9亿元;农林水利7项,总投资26亿元;社会事业项目7项,总投资33.8亿元;现代服务业18项,总投资407亿元。

(二)重要政策

A.《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梳理天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吸收借鉴重庆市、深圳市等省市的经验做法,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统筹计划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分工、审批程序管理、建设程序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全面规范。《条例(草案)》共计7章,4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原则。《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级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量力而行、统筹平衡、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三条)。同时,《条例(草案)》明确市级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公共领域(第四条)。

(二)明确职责分工。《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负责计划编制、审批管理和推动实施(第七条)。同时《条例(草案)》要求,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协作机制(第八条)。

(三)明确审批程序。《条例(草案)》明确,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总概算(第十条第一款)。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初步设计(第十一条)。《条例(草案)》同时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资金申请报告等的编制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

(四)明确计划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条例(草案)》特别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主要内容、编制和调整程序(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等进行了明确。

(五)明确建设程序。《条例(草案)》规定,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规定(第二十八条)。同时,《条例(草案)》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概算调整(第二十九条)、资金管理(第三十条)、验收管理(第三十一条、三十三条)、项目移交(第三十二条)、产权登记(第三十四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六)明确监督措施。《条例(草案)》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度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三十七条)。《条例(草案)》同时还规定了市发展改革部门(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第三十九条)、社会公众(第四十一条)等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监督措施。

(七)明确法律责任。《条例(草案)》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处分措施(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B.《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8]39号)

《意见》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对民企的服务六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被誉为“民营经济19条”),向民营企业的痛点、堵点精准发力,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大力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地方权限内税费按法定税率最低水平执行,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持续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和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免税;同时,清理规范涉企中介收费和各类保证金,实施企业用地优惠政策,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府采购定向支持,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实施企业自主研发经费奖励。

《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境)外市场。将企业在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展会、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资金支持比例提高到70%;取消对境外注册商标支持数量的限制,大幅提高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的支持限额;支持民营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培育互联网自主品牌、建立“海外仓”,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民币补贴;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长期贷款贴息、海外投资保费、人员意外伤害保费给予资金支持。


(三)重要会议和事件

A.天津滨海新区3项轨交PPP项目发布,总投资569亿

2019年4月15日,滨海新区举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会,重点推介40个项目,总投资近千亿元,涉及教育、卫生、市政、环境、公租房、片区开发6个领域,其中仅轨道工程总投资就达到569.32亿元,包括滨铁3号线、滨铁2号线及新区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一期3个项目。

两条线路的合作模式均为BOT,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在合作期内运营项目,合作期结束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方式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由社会资本通过广告、售票收入获得一部分收益。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以保障项目持续运营及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在推介会上,滨海新区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华北区域总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农业发展银行等企业和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下一步,滨海新区将加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环境,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提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B.天津首个PPP模式高速路项目签约

2019年5月,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分别与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交津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

津石高速公路天津西段PPP项目是天津市第一个程序和运作规范的PPP模式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将便捷连通天津港、雄安新区和石家庄等地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C.天津地铁7、11号线PPP项目落地,提速轨道交通建设

2019年5月,天津地铁7、11号线PPP项目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分别中标,标志着天津市在利用社会资本进行地铁建设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部署,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坚持改革创新,广泛研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充分结合天津实际,在有关部门和轨道集团协同配合下,实现了地铁PPP项目在天津成功落地。

据悉,作为天津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域PPP 模式投融资实践的首次成功,地铁7、11号线PPP项目实现投资总额525亿元,创造了该领域引入社会资本规模最大的案例。地铁7、11号线PPP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对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作为入选世界500强的两家大型中央企业,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重大项目建设及运营方面具有强大技术、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通过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的强强联合,将有力助推天津市轨道交通产业调整升级,提高地铁建设运营效率及服务水平,改善和提升广大民众的地铁出行体验。地铁7、11号线PPP项目的成功落地,还将同步带动周边商业综合开发,促进城市相关产业导入,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水平。


题图来源 | 摄图网

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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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五:热点话题-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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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纬观点】让农民受益,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对《土地管理法》修订的解读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三:PPP配套性政策之财政政策)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二:PPP相关法律法规)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国家篇: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整体态势)

◎【建纬观点】2019年上半年PPP政策观察报告(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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