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策划】朱耿洲谈PPP项目融资渠道方法——资产证券化


来自:PPP融资策划大讲堂     发表于:2017-01-22 00:12:44     浏览:617次

  导读: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存量PPP项目资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提升项目稳定运营能力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目前备受各方推崇的PPP项目融资重要方法之一。日前,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CCP)院长朱耿洲博士,在其主导的“PPP模式企业专家门诊”咨询顾问服务中,针对目前备受推崇的PPP项目融资重要方法——资产证券化(ABS)运用方面的问题为咨询方谈了相关看法。

  朱博士表示,运用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方法,可有效解决PPP融资难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作为项目融资的金融手段之一,其基础资产特征与PPP项目投资收益稳定、回报期长的特点相契合。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对于盘活存量PPP项目资产、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提升项目稳定运营能力,以及在推动政府及社会资本合作方降低金融杠杆、防范金融风险,乃至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使PPP项目资产具备一定的流动性等等,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积极意义。


  哪些领域可以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

  朱耿洲博士表示,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已经非常明确资产证券化方式和适应领域。

  事实上,目前,我国中东部地区多省交通、水务等领域多个PPP项目方早已开始接洽资产支持证券(ABS)承销商,探讨融资可行性并着手准备。据了解,已在探索ABS融资可行性的PPP项目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广东、浙江、安徽等省较多。就总体而言,目前PPP项目涵盖了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这些项目收费机制比较透明,一般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为今后的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可能。“只要有稳定的现金流,就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朱耿洲博士一再强调这一观点。

  从有关方面获悉,资产证券化确实已经在一些PPP项目中开始应用了。一些大型的交通、能源、市政项目,资金量涉及几十个亿甚至更多,对资金成本比较敏感,在考虑ABS。  一些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做ABS融资的可行性研究,PPP项目方在和ABS的承销机构接洽商讨。高速公路项目实现现金流后可和贷款银行达成提前还款安排,用发行ABS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降低融资成本。

  此外,还有包括城市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河道修复等在内的部分水务项目也在考虑ABS。水务方面单个项目可能性不大,可将一个片区的多个项目打包来做。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应注意的问题


  朱耿洲博士表示,从原理上来讲,只要有稳定的现金流,就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但由于PPP模式本身的特点,使得进行资产证券化也有相对性的表现,有关专家把此表述为4个不同的特点,朱博士也非常认同,并认为这也是在操作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运营管理权和收费收益权相分离。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第25号令),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领域的PPP项目往往涉及特许经营,因此在这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项目基础资产与政府特许经营权是紧密联系的。同时,由于我国对特许经营权的受让主体有严格的准入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要转移运营管理权比较困难,因此实际操作中必须更多地是将收益权分离出来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才行。

  二是注意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限要与PPP项目期限相匹配。PPP项目的期限一般为10-30年,相较于目前我国存在的一般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多数在7年以内)要长很多。因此要设计出与PPP项目周期长特点相匹配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在投资主体准入和产品流动性方面提出更严的标准和更高的要求,并不断推动政策的完善和交易机制的创新。


  三是可以将财政补贴作为基础资产。《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中将“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列入负面清单,但提出“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这一规定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政策可能。实际上,财政补贴作为部分PPP项目收入的重要来源,可以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符合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一般规定。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要解决的问题


  朱耿洲博士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讲,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最直接的融资方式,也是PPP项目融资的一种最创新的方法。但现实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交易机制亟待完善。例如收益权与经营权转让的问题等,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始终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许多问题还没有明确;工作协调推进难。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等方面形成了固化的行业运作思路和习惯,PPP作为一项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时难度和阻力很大;中长期投资者比较缺乏。还存在操作实施过程难。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机构既缺乏真正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人员,又缺乏PPP项目运作经验,操作能力相对不足,在项目谈判过程中,难以与社会资本特别是境外资本在一个平台上对话。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目前就是在着手帮忙解决“既熟悉政策又懂业务的人员”,通过开展开办《PPP项目融资策划大讲堂》培训课程服务、《PPP项目专家门诊》咨询顾问服务等的形式,帮助PPP各方实现“提升PPP项目运作效率,系统破解PPP融资难题”的目的,从而为中国PPP模式的健康发展尽洪荒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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