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专项债券与其他融资比较


来自:ppp观点     发表于:2017-07-02 16:54:22     浏览:345次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即“PPP项目专项债券”)是指,由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PPP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这是201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推出的第9个专项债券品种,也是国家发改委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之后,又一次为推动PPP发展出台的重大政策。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不仅降低融资成本,还吸纳社会其他成本通过购买债券的方式参与PPP项目,从而减少繁琐的程序,提高融资效率。本文将根据《通知》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政策解读。


PPP项目专项债券与其他融资方式比较


在我国,PPP项目现有的融资方式主要有贷款、基金、资管计划、资产证券化、专项债券等方式。


  1. 项目专项债券。由于PPP项目专项债券鼓励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发行转型债券,这促进PPP项目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鼓励了更多社会资本的进入。此外,在效率上,发改委要求加快和简化审核债券,融资效率得以提高。PPP融资模式建立在长期、有关联的合作之上。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稳定的投资回报率是其最终的追求;而对于政府而言,平衡风险和收益是其最需要的,所以PPP项目专项债与贷款、基金、资产证券化及资管计划相比具有更加显著的优点。


  2. 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通常用于建造大型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等,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z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PPP项目大多投资规模大、期限长、预期不稳定,传统银行信贷模式难以满足PPP项目融资要求,而且银行贷款一般手续繁琐,需要抵押担保等条件,这也限制了中小企业参与PPP 项目。


  3. 基金。基金一般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股债结合的方式投资于PPP项目。由于基金是投资者资金的集合,PPP项目面临着向投资者返还收益及本金的问题,无法长期满足项目需求。因此,实际操作中通常会要求PPP项目在一定时间内回购等安排来保障基金的退出,不利于PPP项目的融资需要。


  4. 资管计划。以保险资金投资PPP项目为例,对标的项目有严格的限制,包括社会资本方需为龙头企业,且主体信用评级不低于AA+,最近两年在境内市场公开发行过债券。满足此类严苛要求的PPP项目屈指可数,并不能使得大多数PPP项目通过此类方式进行融资。


  5. 资产证券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社会资本的退出问题,但是资产证券化要求PPP项目建成且已经运营两年以上,这使得PPP项目在前期融资时不能采用资产证券化,只能通过上述传统的方式进行融资,仍然面临上述三种方式中的问题。


综合比较:PPP融资模式建立在长期、有关联的合作之上。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稳定的投资回报率是其最终的追求;而对于政府而言,平衡风险和收益是其最需要的,所以PPP项目专项债与贷款、基金、资产证券化及资管计划相比具有更加显著的优点。

 各 方 观 点   


中国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武威从完善PPP资金成本形成机制的角度分析指出,目前PPP项目资本金收益率对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基本是“打哑谜”,通过PPP项目专项债券等债券市场融资可以有效地为PPP项目资金定价,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


国家发改委投资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表示,旅游、养老养生、健康、体育、三农等民生领域,虽然项目投资规模相较之前的基建项目要小一些,但属于“补短板”内容,是当前重点投资领域。这种背景下,PPP项目专项债券的重点支持领域集中在“短板”处。


广发合信产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李茂年认为,PPP项目专项债券的推出主要具有四方面意义:一是有助于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促进PPP项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二是有助于推进PPP项目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改变以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的融资格局,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有助于提供涵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满足PPP项目差异化融资需求;四是有助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人张继峰指出,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时间一般比PPP的ABS(资产证券化)要早,不用等到项目运营后,可以极大地支持项目建设期的融资需求,与ABS形成互补。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财政部PPP专家刘英认为,PPP项目专项债券具有发债主体多样、发行形式灵活、发行主体资质对PPP项目影响小、审批效率高及有效期长、发行条件宽、用途灵活、降低融资成本和项目成本等七大优势。然而,她还指出需要规避PPP项目专项债券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因观念未转变而产生的PPP错用滥用风险、长期投入的公共服务同企业逐利要求的冲突风险、实际协调补偿的风险以及债券本身存在的收益风险。


国海证券董事总经理王学飞认为,国家发改委推出PPP项目专项债券,在满足PPP融资需求的同时,有望通过资本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双重力量,促进政府行为规范化和合同履约难等PPP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推动PPP领域创新发展。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祝宝良从经济社会背景的角度指出,我国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到当前阶段,大型铁路等基建投资所剩空间不大,剩下的主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国家发改委专项债品种的扩张(即增加PPP项目专项债券),也显示基建投资重点的转变,同时凸显相关部门在积极拓展投资新领域,这就必然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基建等民生领域,因此PPP项目专项债券应运而生。


  结   论  


一方面,PPP项目专项债券是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及绿色债券后,发改委推出的又一专项债券。PPP项目专项债的实施,使得PPP项目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更加丰富,同时提高了PPP项目的融资能力,使得更多的社会资本可以参与进来,更为PPP项目债券融资提供指引规范。


另一方面,PPP项目专项债券的实践还是需要许多政策配套,比如发行、准入制度要改变,债券中间的配套措施,比如评级,不能照搬城投债的评级,需要建立新的评级规则。交易配套制度,需要引导惯买城投债的投资者购买项目收益债。


总体来看,随着国家对PPP的重视,各部门、各地区从全局出发,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在推动PPP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更大成效,PPP项目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PPP项目专项债券则是解决当前PPP项目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不畅通等瓶颈的重要方式。


毫无疑问,伴随PPP项目专项债券政策的落地,PPP融资创新时代来临了!


来源: 林业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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