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陕西耀瓷文化基地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自:PPP聚焦     发表于:2018-02-09 15:32:02     浏览:227次

为全面推动耀州瓷“文化+旅游+工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运营,提升服务效率,铜川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耀瓷文化基地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陕西建兴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耀瓷文化基地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XJXCGZB2018-005  铜财采资部(2018)033号

三、项目授权主体:铜川市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社会资本采购。

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可研静态总投资7.46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个子项,分别为十里窑场遗址公园、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耀瓷坊”中小企业陶瓷文化创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东塬陶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其中:

十里窑场遗址公北起刘家后东,南至耀州窑博物馆南侧,总长约4.2公里,总占地面积75公顷(含水域面积);总投资23688.96万元;

耀州窑考古遗址公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包括“核心服务区、耀州窑遗址广场、遗址考古体验区”三大空间板块。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9566 m2,总建筑面积6825 m2,建筑基地面积4364 m2,建筑密度11.8%,容积率0.18;项目总投资8504.59万元;

“耀瓷坊”中小企业陶瓷文化创新产业孵化基地项目包括工业遗址博物馆、陶瓷中小企业孵化基地、陶瓷产业研发区、陶瓷工坊体验区、陶瓷产业会展区、陶瓷产业服务区和陶瓷产业配套区等“一馆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59877.8m2,总建筑面积47098㎡,建筑物总占地面积28284 m2,项目建筑密度47.20%,绿地率25.20%;项目总投资14739.14万元;

东塬陶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占地约105.6亩,总建筑面积102846 m2,分为生产区、库房区、办公研发区、生活配套区5个片区;其中新建厂房76200 m2,原料库7020 m2,办公建筑6920 m2,研发中心5440 m2,研发办公3900 m2,宿舍建筑5820 m2,门卫90 m2,室外工程37654 m2;总投资27680万元。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可研静态总投资约74,612.69万元(其中十里窑厂遗址公园总投资23,688.96万元;耀瓷坊总投资14,739.14万元;游客服务中心总投资8,504.59万元;东塬陶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总投资27,680万元),结合项目总投资成本构成并考虑5%的工程下浮,下浮后建设总成本约为71,713.75万元,项目总投资77,286.80万元(含5,573.05万元建设期利息)。

4、项目采购预算:74612.7万元。

5、竞价标的及最高限价:(1)建设投资回报率A,最高限价为10%,运营期前5年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不超过6000万/年;(2)建安工程下浮率B,比例须大于等于5%;(3)运营收入风险分担比例C,最高限价为50%(竞价标的及最高限价,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

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自首个开工子项目的开工日起至所有子项目均竣工验收合格止,建设期不超过三年,运营期自所有子项目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至17年届满。

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PPP运作方式为DBFOT,即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合作期结束,将项目资产的运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8、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由铜川市政府出资代表参股10%,社会资本控股90%。双方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根据项目进度在项目公司成立起一年之内逐步到位,剩余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9、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指项目公司通过对项目范围内项目的特许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出租收入、停车场收入等收入;可行性缺口补贴指项目成本及合理利润中无法通过使用者付费覆盖的部分,由财政部门通过补贴形式进行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根据年末绩效考核结果每年计算支付一次。合作期内,政府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出售部分标准化厂房,届时应与项目公司就绩效考核指标、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调整等事项进行协商。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但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资质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单家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额度不可联合体各方累加(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4、业绩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总投资额8亿元(含)人民币及以上相关行业(包括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园区开发、市政工程、房建)的投资或施工或运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为准]。

5、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于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提供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本公告第六条第1、5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一家须满足本公告第六条第2项第(1)点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一家须满足本公告第六条第2项第(2)点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本公告第六条第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一家须满足本公告第六条第4项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公告中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成员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运营维护等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评审小组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方法和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未参加及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

八、资格预审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文件获取地点:陕西建兴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樱桃园小区2#楼6单元902)

3、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申请、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资格预审会议时间):2018年3月13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会议)地点:西安市京瑞酒店五楼会议室(西安市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人:耀州窑文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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