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
本文首先介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组成及简单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转移性收入+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18个税种收入,这些税收收入需要按税收分成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切分,如消费税全部上缴中央,增值税为50:50,所得税60:40等。税收收入全国总体来看,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比重为75.1%。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一般来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非税收入占比较大。
(2)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地区间援助收入等,其中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
1)上级补助收入=上级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2017年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和当年地方本级收入比例为3:4。经济基础差的西藏、青海等比例超过了200%。由于它是预算级次之间相互调剂的资金,所以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减不影响国家预算收入的总额。
2)下级上解收入:简单说就是下级政府上交给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3)调入资金:指政府财政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地方政府基金预算、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调入资金属于预算内外资金的横向调拨,不涉及上下级预算的收支变动。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赤字债务问题较为严重时,这个科目是基层地方政府用以弥补财政账面收支差额的常用手段。
4)地区间援助收入:指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转来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
(3)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
1)债务收入:指政府财政通过发行债券、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等方式筹集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收入,一般用于有独立发债权的省级政府或计划单列市政府。
2)债务转贷收入:指本级政府财政收到上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收入,用于没有独立发债权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政府。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
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2)上年结转:指上一财年未使用的预算资金结转到当年使用。
2、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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