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阅读|PPP模式中的公共品负担


来自:砖济咨询     发表于:2019-06-06 02:22:02     浏览:27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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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中的公共品负担

最近,经青年学者朋友推荐,阅读了一篇PPP领域的中文文献,发表在《经济研究》,对于文章中阐述的公共品负担理论,很感兴趣,所以起笔写一篇简短的文献阅读,与大家分享。

文章指出,“地方政府出于维护和提供公共福利的目的,在激励待社会资本进入后,利用PPP合约的不完全性对PPP项目进行行政干预,后果是社会资本的利益受损,这是社会资本作为公共品提供者面临的”公共品负担”。

作者从社会资本参与PPP意愿不足(即落地难)的问题出发,基于PPP合约的不完全性,应用博弈论建模,为地方政府的“策略性违约”提供了理论依据。文章研究表明,“在社会资本具有信息优势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是签订合约时尽可能给予社会资本优惠的条款,待社会资本进入后,再动用行政权威将社会资本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公共福利读到这里,我似乎看到一些主政官员微微上扬的嘴角。

虽然文章给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有见地的观点,并分析判断企业预期到会发生公共品负担,仍会选择进入PPP市场。但在实际中,我们看到的是外资基于以往的类似经验,有了公共品负担的判断,基本上不再选择进入国内PPP市场,而国内以央企、地方国企为主的社会资本群体,很难证明他们的选择可以代表真正的社会资本市场(private sector)。

文章巧妙地将国内90年代的PPP归类为成熟型PPP,而将2014年以来的PPP归类为创新型PPP,但实际上,根据文中的分类标准,2014年以来的大部分PPP项目仍属于成熟型(社会资本更加清楚技术难度和市场前景)。

政府在PPP项目中有多元目标是被广泛接受的事实(如经济效益、公共福利、个人政绩等),但公共品负担理论存在被政府方滥用的风险,政府方的各种投机行为有可能掩盖在“策略性违约”的包装之下。针对此类问题,公共管理领域针对官员晋升的一系列研究将会是本文很好的补充之一。同时,要防止政府方故意地追求PPP合约的不完全性,或由赖政导致的不完全性。现实中,我们遇到的更多是对合约中可明确界定的权责也趋向于拿“不完全合约”理论来包装。

“预期管理”是本文提出的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作者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宣传方式提升社会资本对政府守约的信任度。并表示对于创新型PPP项目,让社会资本相信政府会充分尊重契约,这将是决定PPP模式的潜在优势未来是否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关键。针对这一点,社会资本市场也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反馈,例如最初的“投资不过山海关”以及近两年各社会资本纷纷将有限的投资能力都聚焦于东南沿海地区。可以看出,之前多年的信用积累才是地方政府对社会资本进行预期管理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若是应用马尔可夫链来建模分析曾经的守约违约对未来预期的影响,或许可以得到很有意思的讨论和结论。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我们的央企在走出去面对东道国政府推出的项目时,理性的预期,“策略性违约”的应对预案,信息不对称优势的合理利用以及项目类型(成熟型、创新型)的筛选等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本文也给出了很多实用的建议。

好的学术文章不只是分析、论证、讲解,更会引发思考与讨论,值得细读。


                             

参考文献:

龚强,张一林,雷丽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不完全合约视角下的公共品负担理论[J/OL].经济研究,2019(04):13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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