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融资模式探究


来自:元亨祥经济研究院     发表于:2017-07-04 08:57:29     浏览:354次

引言:我国PPP发展迅速,但落地情况仍不太乐观,融资难依旧是掣肘PPP落地的关键因素。为了破解这一难题,PPP参与方纷纷发力,积极探索解决之道。PPP基金凭借自身的优势,受到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青睐,中央和各地政府相继设立PPP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PPP基金通过杠杆效应和结构化融资撬动基金,成为PPP项目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基于以上背景,元亨智库PPP投资研究院特推出PPP项目“募、投、管、退”系列研究报告。本系列意在梳理PPP基金从成立始初的结构设计、PPP基金的投资模式、PPP基金的管理运营以及PPP项目参与方的退出方式的全生命周期流程。

一、PPP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模式分析


在PPP项目融资当中,除政府、社会资金在PPP项目中的资本金投入之外,PPP股权融资主要通过引入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实现。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或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的基金。按照组织形式将其进行分类可分为: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设立,以公司的形式来组织和运作而形成的股权投资基金。它具备完整的公司架构,通常由股东会和董事会选择基金管理人并行使决策权。可由基金公司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也可委托其他基金管理人代为管理。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投资人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具有法定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最高决策权由股东会行使,基金管理人的决策权容易受到限制;

3.投资回收、基金清算程序较为复杂。


契约式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来募集基金。基金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经营和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则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形式享有基金投资权益。与公司型基金不同,契约型基金本身并不具备公司企业或法人的身份,因此,在组织结构上,基金投资者不具备企业股东的身份,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基金持有人大会来行使相应的权利。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是根据合伙协议而设立的基金。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基金的投资决策权。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基金的运作。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1.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关系清晰,管理运作高效

2.实行承诺认缴资本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投资回收便捷,激励机制有效。

(一)PPP政府引导基金

(二)PPP社会化股权投资

基金

 二、PPP项目债券融资模式分析

(一)项目收益票据-PRN

 (二)资产支持票据-ABN


另外一种常见的PPP债务融资工具是资产支持票据。它是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公开发行或者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向投资者发行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资产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并且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PPP项目在成熟运营阶段通常会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在此阶段PPP项目可通过采用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通常在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后,发行人应负责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保证其正常的经营运作,以保证能够产生预期的现金流。发行人与负责资金监管的银行需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以发行人在资金监管银行设立的专户为资金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


ABN适合具备持续、稳定现金流入的项目,因此与PPP具备天然的适应性,在实践当中也得到广泛的运用。随着PPP项目落地投入运营阶段,通过ABN融资方式项目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流动性用于满足后期项目的维护与运营。由于ABN的返本付息依赖于基础资产预期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并不依赖于项目发起人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ABN将项目信用独立于发起人信用的隔离功能使得这一融资方式获得广泛的市场青睐。


(三)PRN与ABN的比较

三、总结


PPP项目融资模式的选择依赖于不同项目的资信水平、项目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特点、以及项目的风险程度等。PPP项目通常涉及大额资金、生命周期长,从项目前期规划到进入施工建设最后进入长达甚至20-30年的运营周期。项目不同阶段的现金流特点不同融资需求各异同时风险水平也有所差异,因此在不同阶段引入的金融产品也呈现不同的风险偏好。以项目为导向的PPP模式对融资方式的选择也体现出项目融资的理念和方法。不管是通过股权模式还是债权模式进行融资,项目融资不依赖于项目投资人或项目发起人的资信状况而是根据项目预期收益、现金流水平以及项目资产价值。同时项目债务人对项目也仅拥有有限追索权,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以项目导向的PPP模式和PPP融资模式通过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提供了一种优越、高效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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