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政策、案例


来自:乔乔金融圈儿     发表于:2017-09-27 11:18:35     浏览:324次

(PPP第57讲,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政策、案例。第一部分:国务院:鼓励民资参与PPP项目。第二部分:发改委发文: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参与清洁供暖项目。第三部分:商业银行参与PPP业务模式概述。第四部分:华夏幸福“PPP之王”如何长成?

本期内容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政策、案例。

国务院、发改委的对于鼓励民资参与PPP项目、清洁供暖项目早已发过文件。

参与PPP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主要来自于:金融机构(银行是其中最大的参与者)、施工运营方(国企、央企、民企)。文中的案例我们以前都介绍过---北京四号线地铁、鸟巢、河南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还有小编喜欢的华夏幸福模式。

这些参与者有各自的优势和特点,他们的创新和探索,无疑为我们后来者树立了榜样并指引着方向。

项目对接:

1、北京周边养老项目寻找战略合作者、投资者。

2、大型房地产商,在北京周边二三线城市的住宅项目找资金。

能做的小伙伴联系我,谢谢。


另,本公众号举办的线下交流活动,地点在北京,参与要求:真实的项目、靠谱的机构、坦诚的合作。有意者加我微信报名,审核后通过。)



第一部分:国务院:鼓励民资参与PPP项目,鼓励设立基金、联合体等参与大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开展了专项督查,民间投资增速企稳回升。但是,当前民间投资增长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障碍,部分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垄断行业市场开放度不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民间投资活力不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坚决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充分发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明确办理时限。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通过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要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对集成电路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项目的投入。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创新技术市场交易,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提高科技型企业投资回报水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民间资本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带动农户较多的市场主体加大支持力度。

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积极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调整机制,通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融资能力,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

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

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地方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深化输配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用好用足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规范铁路港口收费,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严禁各种不规范收费和不合理的贷款附加条件。

六、努力破解融资难题,为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

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优势,优化授信管理和服务流程,完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权利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发展和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对企业抽贷、压贷、断贷等融资难题。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价民营企业实力,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鼓励地方推进“银税互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之间的合作等,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各地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过桥转贷资金池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

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诚信履约

地方各级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要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拒不执行,不得随意改变约定,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地方政府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民间投资良好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八、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有关部门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明确政策导向,提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要求,正确引导投资预期。围绕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政策取向,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解疑释惑,帮助民营企业准确理解政策意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民营企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活力,帮助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好国内大市场,加大对适应国内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需要项目的投资力度,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内陆沿边地区梯度转移。

九、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强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民营企业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因地制宜明确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破解“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专业化、精准化培训,提升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十、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党中央、国务院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逐项检查各项政策措施在本地区、本领域落实情况,对尚未有效落实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实化、细化、深化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努力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第二部分:发改委发文: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参与清洁供暖项目

国家发改委发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统筹协调相关支持政策,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清洁供暖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通过企业债、低息贷款等方式解决清洁供暖项目融资问题。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清洁供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多渠道解决项目融资问题,降低融资成本。

扩大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大力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民营企业进入清洁供暖领域,不断挖掘具有发展前景、经济性良好的新型清洁供暖技术。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1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我们制定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9日


附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参与PPP业务模式概述(附案例)

信贷资金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是银行最传统、最主要的模式。在传统模式下银行只能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不享有项目的经营权和分红权。具体的模式是:政府组建城投公司等地方投融资平台,在公开市场上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等债券,其背后的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购买这些债券,帮助地方政府完成债权融资


商业银行信贷可以有两种模式参与PPP项目:其一是直接向PPP项目进行信贷投放,交易对手方是政府或指定机构;其二是向中标PPP项目的公司进行贷款,间接参与PPP项目。在实践当中银行一般倾向于后者,交易的对手方通常为实力强大的央企、国企,以及现金流充足或长期合作的民营企业,即使PPP项目遭遇失败,通常也不会对这些企业的还款能力造成太大影响。需要指出的是,银行通过信贷模式参与PPP项目实质与传统模式无异,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由于银行信贷受监管要求较高,需要承担刚性兑付的责任,因此项目安全性要优先于收益性。


案例:国开行参与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是发改委认定的13家具有示范性的PPP项目之一,是国内首条采用PPP方式建设运营的地铁线路,运营至今始终保持盈利,是银行通过信贷模式参与PPP项目的典范。当时,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共计需要筹资153亿元,其中46亿元用于机电设备投资,由京港地铁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京港地铁公司的三家股东(港铁公司、首创集团和京投公司)共计筹资1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31亿元全部来自国开行贷款。国开行按基准利率给与京港地铁公司期限为25年的长期贷款,同时要求京港公司提供抵押或质押。京港公司从北京地铁四号线的经营中获得营业收入,并按贷款协议偿还利息。

国开行参与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二、投贷模式  

传统模式下,商业银行参与PPP项目一般以债权形式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投贷模式是指商业银行以同时发放贷款加上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PPP项目。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既发放了贷款成为了PPP项目的债权人,也动用了投行资金参与,成为PPP项目的股东。这样一来,商业银行除了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之外,还可以享受股息分红。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成为PPP项目股东之后,可以直接参与PPP项目的运作。


但由于监管对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还有很多限制,因此商业银行往往通过间接方式参与。众多具有控股金融集团背景的商业银行,比如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可以通过集团化作战来绕开监管限制。集团旗下专业金融机构能通过自身的先进项目运作经验和优秀的项目团队指导PPP项目的推进和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自身把控项目风险。一般而言,债权人与股东有不一样的风险偏好和战略目标,通过投贷模式搭建这个利益共同平台,商业银行不仅可以运用自身集团在信息、渠道、产品、客户方面的多元化优势成为PPP项目的牵头人,以更宏观的战略角度来评估项目,还可以在风险控制方面凭借自身成熟的风险评估和调查体系发挥有效的作用。投贷模式一般适用于需要金融机构参与管理监督的经营类项目,要求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和盈利性,但是也会产生一定的经营风险。


案例:中信银行参与“鸟巢”PPP项目。“鸟巢”于2013年12月开始建设。根据2003年8月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北京市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的三份协议,中信集团和北京市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中信集团负责“鸟巢”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而项目公司则获得2008年奥运后30年的经营权。


“鸟巢”项目总投资共计31.4亿元人民币,北京市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8%,中信集团联合体出资27.3%,加上北京城建集团的12.6%以及美国金州公司出资2.1%。北京市政府作为项目的发起者和项目结束后的实际拥有者,以PPP项目的方式发起项目建设,同时北京市政府提供低价的土地和18.154亿元的无偿补贴。而中信集团联合体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的同时,集团旗下中信银行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共同组成银团为项目公司提供12亿的贷款。这样一来,在投贷模式下,中信联合体同时作为股东和债权人,不仅可以参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凭借自身在项目运作上的优势把握项目建设运营的质量,还降低了自身的贷款风险。

中信银行参与“鸟巢”PPP项目


但是,“鸟巢”赛后运营仅一年,中信联合体就放弃了30年特许经营权,转而获得永久股东身份。


三、产业基金


产业基金的模式适用于综合化、子项目多且融资需求庞大的PPP项目。这类项目少数几家企业和银行无法完成,因此需要从社会中广泛募集资金以弥补缺口。在这种模式中,银行一方面直接为基金提供信贷资金或自由资金支持,获得利息收入或分红;另一方面银行可以通过理财资金购买产业基金,从中获得管理费收入。


案例:建行、交行、浦发与河南省政府联手设立3000亿元规模的基金。河南省政府预计到2020年,河南省城镇化率将由2012年的42.4%提高到56%左右,城镇常住人口每年新增200万人左右,仅2016-2018年全省新增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就将达到8000亿元。巨大的财政压力迫使河南省政府创新融资机制,将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有机结合起来,在满足政府债务显性化要求的同时突破传统信贷模式和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方式的约束。但数千亿元的融资需求并不是单独一家银行可以吃下的,必须是数家银行联手,还要更多地引入社会资本方可实现。于是“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孕育而生。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总规模达3000亿元的基金,分为“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交银豫资城镇化发展基金”和“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基金”三个分基金。每只基金都将采用母子基金的模式运行,在省级层面设立母基金,在省辖市设立子基金。母基金按照子基金10%的规模设计,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各出资50%,通过设立子基金以股权的方式投入项目公司或母基金直接投资到项目公司。功能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土地一级开发类)子基金具体配资构成为:母基金出资占比10%,河南省豫资公司代地方政府出资占比20%,金融机构募集资金比例为70%;产业类子基金配资构成为:母基金出资10%,其余资金通过市场化募集。


以“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为例。中国建设银行与豫资公司各出资50%设立母基金,该母基金为每个项目提供10%的资金支持。子基金设立前将由市县政府和省级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推荐,随后交由中国建设银行与豫资公司履行调查程序。子基金设立后,按照协议规定的比例向各类主体募集资金。一旦项目建设、运营出现风险,地方财政将作为劣后级分担更多的风险,从而保证金融机构的本金和收益。

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运作示意图


四、理财模式


商业银行通过银行理财参与PPP项目也有两种模式。


一是直接模式,即银行理财资金直接对接项目基金、项目公司,形式包括产业基金、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其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它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也是银监会重点推动的创新产品之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目前限制还比较多、流动性较差,且符合资质的企业更愿意通过发债的形式募集资金,因此规模还比较有限。此外,这种模式是资产证券化尚不成熟背景下的产物,将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推进而不断被取代。


二是间接模式,即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主要的方式包括: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在这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受监管限制较少,既不用过度担心不良风险也不需要承担经营的压力,银行只需要做好评估工作和资产合理配臵即可。


五、综合金融服务


银行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为项目和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服务,还可以为项目提供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具有集团优势的商业银行(如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在这种模式上有着天然的优势,集团旗下各公司既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参与项目前中后期的流程,也可以与中信银行组成联合体扮演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为其顺利拿下PPP项目奠定基础。


案例:中信银行重庆分行为重庆PPP项目提供综合化服务。2013年以来,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优势,扮演着政府和企业“虚拟CFO”的角色,通过PPP模式参与了渝黔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等多个项目建设和运营;联合中信国际咨询和中信信托,打通“表内+表外、间接+直接、本币+外币、债权+股权、境内+境外”等渠道,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三号线项目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此外还引入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对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对重庆市电视主网络进行优化改造和数字化建设。在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的不懈努力下,中信银行与重庆市政府建立了友好的“银政合作”关系,当地多个PPP项目均出现了中信银行的身影。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的综合化服务

(摘自:结构化金融)

第四部分:华夏幸福“PPP之王”如何长成?

在PPP领域,华夏幸福是一家不容忽视的企业,其开创的固安产业新城PPP模式将这个落后县城带入发展的快车道,公司自身资产也实现10倍的扩张,同时华夏幸福PPP模式在全国各地复制,已成为中国最出名的产业新城运营商。

 

在近日财政部联合教育部、科技部等20个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联合公布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加快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财金[2016]91号)中,“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固安高新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及“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项目”双双入选。

 

这标志着华夏幸福与地方政府以PPP市场化机制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新城,获得财政部等20个部委的全面认可。此前,华夏幸福与固安县政府共同探索的固安产业新城PPP模式作为创造性典型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并入选国家发改委PPP示范项目,今年7月,《人民日报》长篇报道详细解读固安的成功经验。

 

济邦咨询董事长张燎认为,第三批示范项目,如固安高新区的PPP、南京溧水产业新城PPP项目等综合开发类和区域性综合开发项目的入选会有积极的示范意义。“中国发展PPP从项目层面抓些示范,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给予整个PPP行业,形成一些可复制、可传播的经验。这些示范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通过示范项目本身在当地形成一种知识传播。” 


1

从固安起步的产业新城PPP


 

对于华夏幸福而言,今年是PPP的丰收年,不断收获产业新城PPP项目。

 

通过引进高端产业,创新产业服务手段,推动产业园区的发展,华夏幸福正不断做强产业新城,持续升级平台模式,向全球领先的产业新城目标迈进。

 

河北固安,距离北京天安门只有50公里,这里是华夏幸福PPP模式的起点。

 

过去,这个区位优势明显的北京郊县却一直戴着经济落后的帽子,2002年全县财政收入仅1.1亿元,发展水平位列廊坊市十个县(市、区)中的后两名。彼时,县开发区已成立10年,各路开发商跑马灯式地来了不少,可全县招商成绩单依旧是十年如一日的“零分”。

 

摆在固安县面前政府的难题是:县财政实力薄弱,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难以筑巢引凤。

 

2002年起,通过公开竞标,固安县政府与华夏幸福正式签订政企合作协议,通过系列论证,最终确立了“产城融合”整体开发机制,固安县政府采购华夏幸福在产业新城提供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

 

河北固安工业园区实施PPP至今已14年,有力带动固安县财政收入增长50倍,投资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也增加了10多倍。目前,华夏幸福的市值已超800亿。

 

工业园区、高新开发区目前在各地都有开发,但由于项目开发周期长、现金回流慢、资金沉淀量大、招商不易。

 

华夏幸福与地方政府构建了一个产业新城整体开发的政企伙伴关系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华夏幸福承担了产业新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定位规划等)、土地整理、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建设、产业招商与服务、市政运营服务等全流程综合开发工作。

 

在华夏幸福看来,这种机制有效构建了双方的互信平台,减少了操作成本,从“一事一议”变为以PPP机制为核心的协商制度,大大提高了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的效率。这正是PPP模式的魅力,让园区活起来、火了起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叶珺认为,PPP项目不可能赚快钱,不要指望捡一枚金蛋,而应该借助PPP平台养一窝金鸡。养鸡需要能力,专业化招商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就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如果说“产城融合”是华夏幸福PPP模式的主心骨,而吸引产业并做大做强,这是产业新城项目可持续盈利的重要一课。

 

华夏幸福在其中扮演了提供产业服务的投资人角色,提供从规划、咨询到辅助融资、审批在内的全产业链资源整合服务,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提供专业服务变“招商”为“养商”。

 

目前华夏幸福旗下有近百个产业服务公司提供“管家”兼“导师”式服务,截止今年6月底,公司为各地产业新城累计引进签约企业超1100家,招商引资额近2800亿元。

 

以固安为例,其产业新城还创造性地构建了“技术链、产业链、资本链、服务链”的立体孵化服务体系,以“创新孵化+资本干预”的生态打造理念,为初创企业和新兴产业成长助力。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固安产业新城的机制模式也在不断优化。从早期的固安工业园,到现在的固安产业新城,再到未来的固安创新城市,固安发展定位的每一次提档,正是源于以PPP为核心的机制模式驱动的产业不断发展、城市不断升级。 


2

华夏幸福收获PPP红利


 

近年来,随着PPP模式的大力推广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给华夏幸福带来了快速扩张的契机。而正是基于固安模式的成功,华夏幸福产业新城PPP模式在异地复制初见成效并快速扩张,目前已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一带一路等区域的40余个县(市)域,建设产业新城。

 

今年,华夏幸福成功进军四川,6月23日,华夏幸福发布《关于签订眉山市彭山区产业新城PPP项目相关合同的公告》。2016年9月6日,根据华夏幸福股份公司的公告,与蒲江县政府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在业内看来,“华夏幸福PPP模式下的产业新城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

 

至于华夏幸福的盈利模式,按PPP合约,华夏幸福的利润回报以固安工业园区增量财政收入为基础,若财政收入不增加,则企业无利润回报,县政府不承担债务和经营风险。华夏幸福通过市场化融资,以固安工业园区整体经营效果回收成本,获取企业盈利,同时承担政策、经营和债务等风险。

 

对于一个长达10年甚至20年的PPP项目,政府仅承担“机会成本”,作为社会资本的企业压力更大,若两者合作的项目稳定性遭到威胁,而PPP极有可能成为一种短期行为,成为投资者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而不是相互合作。华夏幸福产业新城PPP模式则是以产业为基础,通过产业发展,壮大地方实力、增加居民就业、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PPP也由“金蛋”变“金鸡”。

 

叶珺表示,长周期的PPP项目要盈利,但不能以利润为中心,而要以客户为中心。“与多数民企投资价值曲线由高转低不同,PPP项目的价值曲线是由低转高,因此,政府和社区企业、居民的满意度是验证PPP项目成功最重要标准。因为他们满意,你才能苦尽甘来。”

 

作为A股市值最高的产业地产运营商,华夏幸福在长期的运营中已摸索了一套成熟的经验。其产业新城模式得以扩张的基础核心是对“产”的投入,而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有“人”且有“商”。目前,华夏幸福有数千人的招商团队,上百个产业服务公司,有着自己的招商数据库,随时服务于产业新城的入园

 

今年,华夏幸福已完成跨越式发展,受益于产业新城战略的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推进,华夏幸福前三季度完成销售金额892.87亿元。

 

在华夏幸福产业新城PPP模式下,公司在招商引资、落实园区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享受了园区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化红利。

 

如今,华夏幸福的产业新城不仅实现国内多点布局,并于今年在印尼、印度、越南、埃及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始了国际产业新城的建设步伐。

 

“这些成果的取得,充分表明固安产业新城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创新性特点显著,具有重要推广示范价值。”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持续深入,城市现代化治理、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以产业新城为代表的综合类PPP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有益探索,在推进中国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建设过程中,释放出了更综合的示范价值。

(摘自:PPP头条)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新newPPP平台所有,NewPPP小编欢迎分享本文,您的收藏是对我们的信任,newppp谢谢大家支持!

上一篇:湖南湘江欢乐城分布式能源站PPP项目动工建设
下一篇: